建筑工程电气防火措施
(一)一般要求
1)健全现场防火组织,落实消防设备,制订防火制度,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在易燃、火灾危险处挂设放火宣传标志和安全色标。
2)电气设备应按“国家电气规程”进行安装,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3)电动机械应注意防潮、防尘、防腐、严禁超负荷运行,对长期没有运行的电动机械,在启动前应测量其绝缘电阻,合闸后,如果不运转,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
4)不准使用电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
5)照明设备应安装保险丝或自动开关装置,与可燃物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灯泡上不准用布或纸包裹。
6)照明线的安装高度、架设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在有防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灯具,并应符合防爆要求。
7)高压碘钨灯照明设备的整流器,不应装在可燃建筑物上,碘钨灯使用的导线,应采用绝缘的耐热线,需实行三线制(加pe线)。
8)开关箱、配电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及杂物。
9)焊接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接作业场所应符合要求,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二)其他措施
1)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总配电箱处必须有灭火器及灭火工具。
2)电气发生火灾时,首先切断电源。
| 编制目的 | 让大家干活不乱来,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
|---|---|---|---|
| 适用范围 | 吊车乘务员、起重指挥员、值班员、货区作业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乘务员动手干,指挥员发号施令,值班员盯现场,大家互相提醒。 | ||
| 操作流程 | 班前休息好、穿好防护、交接清楚、听指挥、看环境、缓动慢放、试吊再干、停稳打止轮。 | ||
| 执行标准 | 酒不能喝,安全距离200mm,卷筒留三圈绳,支持梁丝杆用一半以内,吊速不超5公里/小时,摘钩时人不站抽绳侧。 | ||
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
2.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必须彻底交接吊车各部状态及货区货位状态。
4.吊车起重作业,必须在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下进行,吊车乘务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作业中乘务员要集中精力、确认周围及上部的作业环境安全良好,准确执行指挥信号。如发现信号不明、中断及危及安全的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
6.严禁在禁火区吊装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高压线附近作业、严禁在工厂站南牵出线和历城走行线(靠站台处)吊车作业。
7.正确操纵吊车,做到动、停吊车动作缓和,吊放货物要稳慢,保证吊钩与滑轮顶部安全距离不少于200mm,卷筒剩余绳不少于三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