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机器伤人,让设备用起来更安全,减少出事。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盯安全防护,设备部管维修保养,操作工按规干活,班长天天查。 | ||
| 核心条款 | 危险部位必须装护罩,没停机不准擦修,起重得持证,钢绳不能烂,十种情况不吊。 | ||
| 执行要求 | 新设备先验再用,每月查防护,每周看钢绳,每日班前讲安全,领导不定期抽查,问题当场改。 | ||
1、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其零部件的设计、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各类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易接近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的机械部分均要安设防护装置。
3、各种辗压、剪断等压力机械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有对人体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部分都要有安全设施。
4、未封闭、隔离的运转设备,未封闭的传动危险部位,人体不能触及;严禁未停机清扫、维修设备以及从运转设备外延、上方传递工具、物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停机后再检查维护或清扫。严禁从正在生产作业或运行的皮带、辊道等设备上行走或跨越。
5、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要设自动加油装置或蓄油器;如用人工加油,应使用长嘴注油器,对运转中的设备应先停车再注油。
6、辊道、传动皮带等要设置供跨越的且有栏杆的安全桥,职工只准从安全桥上通行。
7、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要有信号装置。
| 制度目标 | 防止设备突然坏掉停工,减少损失,让大家用设备更小心点。 | ||
|---|---|---|---|
| 职责分工 | 设备部负责查事故、写报告;安全部配合调查;领导要管好自己人;员工得按规矩操作。 | ||
| 核心条款 | 设备坏了马上报,小事故自己处理,大事故要上报;修不好得赔钱;瞒报要被罚。 | ||
| 执行要求 | 出事30分钟内必须告诉设备部和安全部;报告要写清时间地点原因;鉴定要签字;每月查隐患;培训不能少;违规要追责。 | ||
一、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事故分类 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
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