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推车撞人、翻车、跑车出事,保护大家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安监员查执行,班组长盯现场,信号工管平台装置。 | ||
| 核心条款 | 一次一车、禁双侧推、坡度限距、必须警号、禁放飞车、禁徒手刹车。 | ||
| 执行要求 | 推车前检查路况,全程盯前方,警号要响亮,坡道停车必制动,违规当场提醒,每月抽查记录。 | ||
一、每人一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三、严禁放飞车。
四、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五、推车时注意不要让手超出车箱体的最外缘,以防受伤。
六、及时处理跳轨的矿车,但严禁就近拆除巷道中的单柱作撬棍使用。
七、刹车时一定要用合理的刹车工具,不要用脚或身体刹车。
八、煤巷推车时两手扶住矿车箱的扶手,不准把手放在矿车端的上部,防止巷道不够高,被支架压对手部受伤。
九、煤巷推车进出时,一定要发出警号,发现有人行走或在巷道中作业时,立即刹车或要求避让。
| 制度目标 | 防止推车出事,保护推车工安全,让推车不撞人不翻车不伤人。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负责检查培训,队长管日常监督,推车工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一次只推一辆车,坡度大不能推,拐弯岔道要喊警号,不准放飞车坐车。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必须考过培训,推车时全程盯前方,警号随时喊,班组长天天看,安监员不定期查。 | ||
一、人力推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推车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三、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超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3、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4、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5、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