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老师借书有规矩,图书不乱丢不损坏,阅览室干净安静。 | ||
|---|---|---|---|
| 职责分工 | 学校派老师兼职管,负责打扫、登记、检查图书和卫生。 | ||
| 核心条款 | 借书最多一学期,不准转借;杂志只能在室内看;不准涂画撕书;不准大声吵闹抽烟。 | ||
| 执行要求 | 老师借还书要登记,超期停借;管理员每天打扫,检查登记表;大家自觉守规矩,谁违规就按条处理。 | ||
一、教师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的教师负责管理。
二、教师阅览室应有完整的教师借阅制度,并有完整准确的图书登记表。
三、本校教师在阅览室借阅图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按规定日期归还,不得自行转借他人,愈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四、所有杂志(包括报刊合订本)只能在阅览室阅览,一律不得带出或外借他人。
五、凡是进入阅览室阅览读物的教师,均要爱护报刊、图书,不得在图书报刊上圈、勾、点、涂写或撕页、裁剪。
六、阅览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故意损坏室内设施,认真填写阅览登记表。
七、教师进入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室内抽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卫生。
八、学生不得随意进入教师阅览室。
九、管理员经常打扫、除尘,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读物摆放整齐、有序。
十、教师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30全天开放。
| 制定目的 | 县教育局要求强师德树形象上质量,想让老师批改作业更规范更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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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语文数学英语老师,管批改笔录怎么写、写啥内容、啥时候写。 | ||
| 职责分工 | 教务处牵头定标准,老师自己写自己记,校长和教导主任抽查看有没有按要求做。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让学生或别人代写,不能乱写烦琐内容,不能不写日期和课题名,不能拖着不记。 | ||
| 检查与监督 | 老师每天上课后马上记,教务处每月抽3次查本子,没做到的扣绩效分,两次不合格要谈话整改。 | ||
县中心小学教师批改笔录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县教育局“强师德、树形象、上质量”的主线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县局文件精神,特制订此办法。
1、批改笔录统一使用县局下发的规范文本,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任课教相关师推广使用。封面用正楷书写学校全称“zz县**中心小学”后写班级学科如“三(1)语文”及教师姓名。
2、批改笔录内容记载书写需认真、规范。不得用班级学生或其他人代为记录。记录内容要具有典型性、实效性、不宜过于烦琐。同时注明日期和课题名称(数学、英语注清单元名称),以便于查对。
3、批改笔录内容记载同学生课堂作业同步,兼顾补充习题等。需及时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