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学校党员发展不规范,有人急着入党,有人拖很久,质量参差不齐,怕把关不严。 | ||
|---|---|---|---|
| 适用范围 | 山中路小学所有申请入党的老师和职工。 | ||
| 职责分工 | 党支部负责全程操作,支委会开会定人选,局党委最后审批和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必须自愿申请,先当一年积极分子,要培训考试合格,还要演讲 测评,政审不过不行。 | ||
| 监督与罚则 | 半年考察一次,公示发展对象,搞知识测试和民主测评,表现差的直接取消资格,支部记录全过程。 | ||
山中路小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
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 制定目的 | 学校想帮学生锻炼能力,还能补贴生活费。怕乱来没章法,所以立个规矩管起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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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在校学生,课余时间干校内外服务类活儿,拿点报酬。 | ||
| 职责分工 | 学生处牵头定岗发钱,各系审核申请,用人部门管日常干活,计财处盯着账目。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旷岗换岗,不能干伤身体的活,不能影响上课,不能私自接校外活儿,不能在校内做生意。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学初交申请表,系里先审,学生处统一分配。每月用人部门打分,期末交总结,干得差就停掉资格,表现好有奖励。 | ||
州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
学生勤工助学是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与校内外科技、文化服务等劳动,培养实践能力,并获得合理的报酬,以补充在校学习生活费用的各类活动。为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指导,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学生勤工助学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同时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