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卸和运送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二)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私拆包装袋,严禁打开包装箱、检查后方可移交。出现可疑情况必须向公司汇报,由保卫科进行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装卸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其它物品,装运雷管的运输车必须铺有软垫。
(四)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同车运输和同时装卸。不准倒装、立装、倾装。
(五)运送的爆破器材要符合计划要求,做到帐、单、物相符,出现不相符,进行严肃分析处理。
(六)火工品由保卫科负责下井前的全程监护,安监科负责从井口到作业地点的运送和监护。运输爆破器材车辆到达交接地点后,由保卫科、安监科、作业地点等人员进行交接处理。
(七)爆破器材入井时,必须直接运往作业地点,不准在井口、井底车场及其他任何地点停留。由调度室负责统一调度指挥,运转队、安监科落实实施。
(八)井下运输雷管、炸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并上锁。
(九)爆破工领取炸药及电雷管后,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他人运送。运送时必须用药箱,严禁用手直接提携炸药。爆破工不得同时运送电雷管和炸药。
| 编制目的 | 让大家干活不乱来,别出事,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
|---|---|---|---|
| 适用范围 | 吊车乘务员、起重指挥员、值班员、货区作业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乘务员动手干,指挥员发号施令,值班员盯现场,大家互相提醒。 | ||
| 操作流程 | 班前休息好、穿好防护、交接清楚、听指挥、看环境、缓动慢放、试吊再干、停稳打止轮。 | ||
| 执行标准 | 酒不能喝,安全距离200mm,卷筒留三圈绳,支持梁丝杆用一半以内,吊速不超5公里/小时,摘钩时人不站抽绳侧。 | ||
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
2.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必须彻底交接吊车各部状态及货区货位状态。
4.吊车起重作业,必须在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下进行,吊车乘务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作业中乘务员要集中精力、确认周围及上部的作业环境安全良好,准确执行指挥信号。如发现信号不明、中断及危及安全的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
6.严禁在禁火区吊装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高压线附近作业、严禁在工厂站南牵出线和历城走行线(靠站台处)吊车作业。
7.正确操纵吊车,做到动、停吊车动作缓和,吊放货物要稳慢,保证吊钩与滑轮顶部安全距离不少于200mm,卷筒剩余绳不少于三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