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交接不清出错 | ||
|---|---|---|---|
| 适用范围 | 医院所有会计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三个人都要在场。监交人按级别分,普通会计是科长盯,科长走是院长盯。 | ||
| 管理规定 | 凭证要填完,账要登完,资料要理好,清册要列清,印章现金支票一样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清册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点不清不签字,签了字就负责。出问题倒查交接时谁没看清。监交人要全程盯着,不能走开。 | ||
第二人民医院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1.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帐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有关会计方面的制度、计划、预算等。
2.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3.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对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 制定目的 | 想让老师多接活儿,用技术帮企业解决问题,顺便改善学院条件,多赚点钱搞科研。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老师和部门,做横向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科技处牵头登记编号,财务管账,部门签合同,科技处查进度,分管院长批钱。 | ||
| 禁止行为 | 不登记合同不算数,没结账不能分钱,设备材料费先扣掉,外单位协作费得写清楚。 | ||
| 检查与监督 | 合同交科技处编号,财务按编号建账,项目结束才结算,科技处核比例,主管院长签字,财务打款。漏登记的不认成果,也不给待遇。 | ||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