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新工人安全知识少,容易出事。老工人换工种也不懂新风险。想让大家多学点安全常识,别总靠老师傅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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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新进工人、换工种的工人、特殊工种、各级干部和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部牵头组织,项目部和班组负责落实培训,安全部不定期抽查记录和考试情况。 | ||
| 管理规定 | 新工人必须三级教育 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换工种要重新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干部每年至少轮训一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培训要登记入卡,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安全部查记录、抽考、看现场操作。没做到的补课,再不行就停工学习。 | ||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 制定背景 | 井下干活太危险,常出事故。怕大家不懂安全知识乱指挥、瞎操作。想让每个人上岗前都懂基本防护和应急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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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工人、班组长、区队长、矿长、技术员、救护队员、安检员。 | ||
| 职责分工 | 矿里负责组织培训,安监部门管考试发证,各队带新人实操,老工人带新工4个月。 | ||
| 管理规定 | 没证不能下井,不能指挥生产;新工人要学2个月再跟班4个月;干部工人每2年必须复训10天以上。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完必须考试,合格才发证;无证上岗就停工;安监处抽查持证情况;发现无证直接调离岗位;日常检查记入考核。 | ||
一、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