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动火出事,想把火灾爆炸风险压下去,让干活时心里有底。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危险地方烧焊、用明火、接电线、开车进罐区的人和活儿。 | ||
| 职责分工 | hse部门定规矩查现场,装置领导批二级火,施工方提申请,监护人盯全程。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准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能点火,措施没落实不能干,超时得重分析。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填许可证,hse或装置领导现场看,措施全了才签字;检查发现没证或乱来,当场叫停,再罚。 | ||
第一条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动火安全管理的范围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从事以下作业:
1、进行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3、烧、烤、猥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使用临时电源、安装临时电线,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电器等;
5、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蓄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第三条 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实行统一格式。(见附表)
第四条 动火分级
根据用火部位危险程度,用火分为四级。
| 制定目的 | 怕动火出事,烧着炸了伤人伤设备,想把火管住不乱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易燃易爆地方焊、割、烧、用明火、接电线、开车进罐区的人和活儿。 | ||
| 职责分工 | hse部门批一级火,装置领导批二级,安全员批三级;施工方干活,监护人盯现场,hse随时查。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准动火,监护人不在不能点,措施没落实不能干,一张证只准一个点用。 | ||
| 检查与监督 | 先填表、分析气体、落实措施、领导签字才许干;hse和装置领导查,不合规就收证停火,再犯要处理。 | ||
第一条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动火安全管理的范围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从事以下作业:
1、进行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及其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3、烧、烤、猥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使用临时电源、安装临时电线,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电器等;
5、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蓄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
第三条 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实行统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