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现场老出事故隐患,有人瞎指挥、乱干活。想让安全检查跟得上进度,全天候盯着。 | ||
|---|---|---|---|
| 适用范围 | 集团所有盖楼、装设备、搞装修、修马路的工地。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部牵头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直接带,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员当旁站员。 | ||
| 管理规定 | 不能喝酒上岗,不能干私活;戴好防护用品和证件;照交底盯操作;天天查防护和证件;填好日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巡检,发现问题自己改或上报;改不了立刻报安全总监;能叫停危险作业,还能建议开罚单。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有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市政施工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 安全旁站员基本条件
第三条 集团内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人员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担任。
第四条 安全旁站人员必须经各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培训,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组织管理。
第五条 旁站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熟悉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1、施工现场应指定应急救护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应急救护预案应张贴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施工作业人员应了解应急救护预案的内容。
3、触电急救措施要“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触电时迅速切断电源,拉下电闸或用干木料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触电源分开,就地准确地施行人工急救,抢救要坚持有一分希望十分努力。
4、对触电人员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每分钟挤压80—100次。
5、高处触电抢救要防止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6、要饮用现场专用容器内水,随便饮用施工用水有害健康。
7、要避开太阳曝晒,要延长午间休息,夏天多喝凉水以防中暑。
8、发现头晕、胸闷、恶心等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诊,并注意休息。仁丹、藿香正气水可作去暑良药。
9、中暑、发痧、突然晕倒、昏迷,要马上进行急救,可让病人平躺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喂以凉茶、盐开水或支暑凉药,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10、发现饮食后有呕吐、腹泻等身体异常,要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抢救。
11、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要及时报告,二要组织抢救,切勿惊慌失措。
12、现场抢救,要迅速查明原因,排除险情,以免重复事故发生。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怕小事拖成大事,怕查不清原因,怕员工再犯同样错。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员工和各个部门,只要出了伤人事故都得照办。 | ||
| 职责分工 | 安全技术部带头干,出事单位先报,各部门配合调查,领导盯着看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谁出事谁登记,必须查原因,处理要按“四不放过”,资料全留底。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全技术部每月查一次记录,漏报迟报要通报,没存档的补上,再犯就点名批评。 | ||
(一)凡发生轻伤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重大事故,总公司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部门(地方安监局)报告。
(三)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进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四)事故处理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事故分析、总结会,对事故责任人和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五)安全技术部对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的资料,形成事故档案,并存档。
(六)安全技术部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建立事故台帐,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