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大家爱护绿化,别乱搞破坏,让花草树木好好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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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园长总负责,保安盯着看,保洁天天扫,园丁管浇水修剪。 | ||
| 核心条款 | 不摘花、不踩草、不爬树、不乱丢、不乱画、不乱建、不乱倒垃圾。 | ||
| 执行要求 | 进门就看到告示牌,保安巡逻抓违规,发现一次提醒,两次登记,三次通报。每月检查三次,记录本要签字。 | ||
一、不准损坏花草树木。
二、不准采摘花朵。
三、不准在树上拉绳晒物。
四、不准在园林或草坪内踢足球、骑单车。
五、不准往地上或池内乱丢杂物。
六、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上乱涂乱画。
七、不准任意修剪和砍伐树木。
八、不准在绿化区内随意搭棚或搞其它建设。
九、不准往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废物。
十、加强对现有绿化区的管理和养护。
| 制定目的 | 为了搞好院风班风,让大家好好学习,别耽误课,帮学院把教学和其他事干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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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全院学生,上课、开会、借书、吃饭、请假、讲礼貌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院领导牵头,团学办主任和辅导员执行,纪检部检查,各班纪检委员干活,学生会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迟到早退旷课,不准不请假就走,不准妨碍纪检工作,不准弄虚作假填考勤。 | ||
| 检查与监督 | 纪检部每周至少查课一次、抽查一次;纪检委员每天记考勤,周五交表,周一汇总;没按时交或造假,要被处理;结果进品行考核和评优。 | ||
为了加强院风、班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学风,保证同学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促进我院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和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1、由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学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纪检保卫部长组成领导小组。
2、由院学生会纪检保卫部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全院纪检检查工作。
3、各班班委会设纪检委员1人,具体负责各班的纪检工作,并在纪检部的领导下,参与全院的纪检工作。
二、纪检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要根据校、院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检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注意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