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宿舍干净安全,大家住得舒服点,别乱扔东西,别乱画墙,别吵着别人休息。 |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通知安全部,安全部安排住宿、配物品。行政办和安全部管审批,宿舍管理员负责登记检查。 | ||
| 核心条款 | 不准做饭烧菜,不准留宿外人,不准大声喧哗打牌喝酒,不准乱扔杂物,不准私拉电线。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打扫卫生,按时回宿舍,访客要登记领卡,违规要罚款50-200元,严重就辞退。管理员天天查,安全员不定期抽查。 | ||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干净的休息环境,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财务部中领配备到位。
2、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区域的公共财务和卫生,损坏、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禁止随地乱扔杂物,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
3、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内卫生以及负责清扫公共卫生包干区。被褥、衣着等问题堆放整齐,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
4、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等发热电器。增设电器须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 制定目的 | 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重要地方,要让大家住得文明整洁舒服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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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住校学生,管住宿安排、卫生打扫、安全用电、楼内秩序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学管中心牵头干活,楼长管理员日常盯梢,舍长组织本宿舍值日,门卫守好大门。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调换床位、不准大声吵闹、不准留宿外人、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乱扔垃圾、不准经商传单。 | ||
| 检查与监督 | 舍长每天安排值日,每周三下午大扫除,楼长检查打分,不干净扣分通报,屡次不改取消评优资格,维修报修后小修不过夜。 | ||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反映大学生精神文明面貌的窗口,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四有”人才阵地。因此,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管理机构与组织
第一条校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各一名副职和各院、系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所组成。
第二条院系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院系总支书记、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分会主席所组成。学生会设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由学生委员会所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