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宿舍更安全文明舒适,帮学生睡好觉、讲卫生、守规矩,养成好习惯,促进成长。 | ||
|---|---|---|---|
| 职责分工 | 政教处管监督执行,班主任管请假审批和日常教育,寝室长管卫生安排,学生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按时作息、不夜不归宿、不乱扔垃圾、不带违禁品、不私拉电线、不乱涂乱画、不带饭菜进屋。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值日打扫,熄灯后安静,进出走大门,垃圾装袋放指定点,违规先批评教育,再按校规处理,政教处定期检查。 | ||
ee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貌、校纪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同学们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请同学们做到: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在休息时,请不要大声喧哗。
2、公寓大门于晚间10:30关闭,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将报告学校政教处。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提交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请假条。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同意。
| 制定目的 | 让保安干活有规矩,不乱来,大家知道该干啥、谁管啥,活干得更顺。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保安员,管门岗、巡逻、登记、设备检查、交接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保部牵头定规矩,队长带人执行,主管领导盯着看落实没。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脱岗睡觉,不准聊天吃零食,不准不穿工装,不准不写记录,不准私用电话办私事。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队长查着装和记录,月底汇总问题,没做到先警告再记过,三次警告就辞退,新员工入职就学。 | ||
保安员管理规定1
一、保安员条件
1、政治可靠,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热爱保安工作。
2、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服从命令。
二、职责
1、文明执勤,礼貌待客,树立“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思想,提供优质服务。
2、保安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全部标志和装备器械,精神饱满,衣着整洁,形象庄重,姿态良好。
3、值勤期间,保安员要随时准备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4、保安员自身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对违反规定的人不徇私情,照章办事,及时上报。
5、保安员有责任在出现紧急情况时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6、保安员在巡逻时,必须随时检查所有的门窗、出入口、院墙、停车场、建筑物等地方的安全设施。
三、工作秩序
1、保安员值勤期间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及相关业务单位主管领导。
| 制定目的 | 宿舍乱糟糟的,大家休息不好,容易出事,想让大家住得安心舒服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宿舍的员工,管卫生、安全、物品、作息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宿舍长带头干,员工自己打扫,管理员每天看,综合部管入住和离职手续。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偷东西、打架、喝酒、赌博、搞迷信,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东西进宿舍。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轮着打扫,管理员查卫生,没做就提醒,再不改扣分;下水堵了自己掏钱通;衣服外晒丢了不管;入住必须办手续,不办不让进。 | ||
员工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相互督促,共同创造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
坚决杜绝偷窃、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及搞封建迷信等行为,禁止将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宿舍,违者开除,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防盗安全意识,锁好门窗等。
爱护公共物品及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的良好的习惯,
衣服不可以外晒,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纸屑、杂物不可以乱扔进便池内及洗手池内,如出现下水管道堵塞,其费用由员工自理。
违法乱纪活动,员工不要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并且保管好自己物品。
本酒店员工住宿,须在综合部办理入住手续,未办理住宿手续的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宿舍长在宿舍内应起到领导、带头作用并协助宿舍管理员的工作。
| 制定目的 | 宿舍太乱太脏,大家住得不舒服,想让环境干净整齐,秩序好一点。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宿舍的职工,管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公物使用。 | ||
| 职责分工 | 局领导指派宿舍长,管内务安排和监督;轮值人员打扫;宿舍长检查电器门窗;住宿职工自己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烧饭煮菜、私拉电线、存危险品、乱丢烟头、贴东西、聚餐喝酒赌博、留宿外人。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轮值打扫,随手关灯关水,宿舍长天天看,月底局里抽查,没做到就通报,三次就取消住宿资格。 | ||
第一条 为使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宿舍长由局领导指派并公布,其职责为:
1、管理一切内务,安排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和电器的安全、节约使用。
3、监督、纠正住宿职工行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告局领导给予处理: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的;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的;
第三条 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扇、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有关人员负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