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职业病危害多,员工健康受威胁,得防得住、治得了、消得了。 | ||
|---|---|---|---|
| 适用范围 | 灵新煤矿所有单位和全体职工。 | ||
| 职责分工 | 矿里牵头,教育培训科办班培训,安全管理科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执行。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必须组织培训,必须设公告栏公开信息。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年5月搞宣传周,培训班要有人参加,检查发现没做就提醒整改,不改就通报。 | ||
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发挥我矿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发挥矿区宣传栏和文艺团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全矿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为加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营造浓厚的氛围。每年5月份周密策划《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职业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 抓好对各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由教育培训科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要求灵新煤矿法定代表人、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管理人员和职工参加。
| 制定背景 | 井下干活太危险,常出事故。怕大家不懂安全知识乱指挥、瞎操作。想让每个人上岗前都懂基本防护和应急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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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工人、班组长、区队长、矿长、技术员、救护队员、安检员。 | ||
| 职责分工 | 矿里负责组织培训,安监部门管考试发证,各队带新人实操,老工人带新工4个月。 | ||
| 管理规定 | 没证不能下井,不能指挥生产;新工人要学2个月再跟班4个月;干部工人每2年必须复训10天以上。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完必须考试,合格才发证;无证上岗就停工;安监处抽查持证情况;发现无证直接调离岗位;日常检查记入考核。 | ||
一、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需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