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放顶煤出事,想让设计和验收更靠谱,减少安全事故。 | ||
|---|---|---|---|
| 适用范围 | 管全区用放顶煤的煤矿,管设计、验收、采煤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集团公司、监狱局、地州或县煤炭部门批设计;矿总工编设计;带班领导盯现场。 | ||
| 禁止行为 | 厚度不到4米不能干;瓦斯不达标不能干;木支柱单体柱不能用;上隅角不准爆破。 | ||
| 检查与监督 | 设计10天内报监察机构;审批30天内完成;验收不合格就停工;检查由煤炭部门来做。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规范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____〕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采用放顶煤开采技术的所有生产煤矿(兵团所属煤矿除外)。
第三条 煤矿放顶煤开采包括以下两种类型:壁式工作面放顶煤开采(综采、高档普采、炮采)、急倾斜4~8m厚煤层水平分段放顶煤开采。
| 制定背景 | 以前老出安全事故,工人不懂规矩乱干,领导管不过来,得有人盯紧班组干活。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各班组的工人和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带头干,工人自己守规矩,项目部随时抽查,总包也能管。 | ||
| 管理规定 | 不许违章指挥,不许违章作业,新人必须培训完才能上岗,交底要写清楚,持证才让干特种活。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班前讲安全,现场随时看,查出问题马上改;出事立刻报,不瞒不拖;检查不合格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换人。 | ||
(一)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 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功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三) 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四) 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五) 参加项目文明安全检查,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制定背景 | 设备老出问题,怕出事没人管,得有人盯着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特种设备的部门和操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设备使用人执行,监察机构来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不能躲检查,要配合调查,有问题马上报,隐患不除不能用。 | ||
| 监督与罚则 | 监察机构随时来查,资料要如实交,整改必须到位,没改完不准开机,查到不配合就督促重做。 | ||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1、不设置特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的调查和现场安全监察;
4、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待事故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制定目的 | 企业怕设备出事伤人,想让每台设备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查,不出大乱子。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特种设备,也管操作的人、管设备的管理员、管安全检查的事。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总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天天盯着设备和人,部门主管要配合检查,质监局会抽查。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能碰设备,设备超期不检不能用,停用设备不贴禁用标不行,记录造假绝对不许。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自己查设备,保养维修要留痕,培训要有签到和考试,没做到就补课重做,查出问题马上改,改不完扣绩效。 | ||
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一)设置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
| 制定背景 | 怕设备出事没人管,出事了不知道咋救,想让大伙提前有准备,别慌乱。 |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里所有特种设备和用它们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特种设备管理员管档案,操作员修设备,主管盯现场,领导总负责。 | ||
| 管理规定 | 设备要有档案,天天记运行情况,定期检查,坏了必须查清才能再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记录,每季搞演练,没做到就提醒,再犯就追责,事故后要总结改错。 | ||
本项目部每台特种设备需建立档案,并由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安全技术档案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本项目部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为本单位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 制定背景 | 有人不守安全规矩,容易出事。想管住乱来的人,让大家干活更小心点。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员工、区队、部门、财务科。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站负责查、罚、开单子。财务科负责收钱。各单位要配合。 | ||
| 管理规定 | 看到违章必须报,不能瞒着。罚款单要填清楚,一式三份。钱必须进专户。 | ||
| 监督与罚则 | 安监站天天盯,发现就开单。财务科不收钱,自己掏腰包补。每月对账,查漏补缺。没执行的,找人谈话。 | ||
1、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反“三违”,并及时填写“三违”通知单或汇报安监站,由安监站根据“三违”情况进行处理。
2、“三违”处罚权属于安监站,安监站根据“三违”情况,严格按照矿务局和矿的“三违”处罚规定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对于要进行处罚的“三违”现象,由安监站及时开据违章罚款通知书(一式三份,安监站、矿财务科、被处罚单位、区队、部门或个人各一份)并及时送达三方手中。
4、财务科必须按照违章罚款通知书中的处罚金额对被处罚单位、区队、部门或个人进行及时追缴,否则由财务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填补。
5、“三违”罚款一律进入安全奖励基金专帐,不得挪作他用。
| 编制目的 | 让锅炉工知道怎么安全开锅炉,防止出事,保护人和设备。 | ||
|---|---|---|---|
| 适用范围 | 持证上岗的锅炉工,日常运行中的蒸汽锅炉。 | ||
| 职责分工 | 锅炉工自己操作,班长偶尔看看,安全员不定期抽查。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再看水位和压力稳不稳;随时盯仪表和机器;出问题马上停炉。 | ||
| 执行标准 | 水位要在上下限之间,压力表指针不能乱跳,安全阀要能正常起跳,用校验过的工具测,记录本每班都要写满,化验报告每周交一次。 | ||
1、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每班应有工作日记记录运行情况及交接班事项。
3、上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尤其是对安全间、压力表、水位计及给水设备的检查。
4、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加强对各机械设 备及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
5、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 下部可见边缘;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③锅炉水位 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 障不能向锅炉进水;⑤水位计或安全间全部失效;⑥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 安全;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 安全运行。
6、应建有水质处理设施及化验报告。
| 设立背景 | 煤矿得有人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这些事,不然井下容易出问题,公司也运转不了。 | ||
|---|---|---|---|
| 核心职能 | 管住井下人和设备不出事,把煤顺利采出来,让系统不趴窝,技术方案能落地。 | ||
| 工作内容 | 开安全会、查现场、盯进度、审图纸、修设备、填报表、写整改、跑验收。 | ||
| 协作关系 | 跟班组长、区队长天天碰头,向公司领导汇报,和安监、调度、地测一起干活,有时要找外面专家帮忙。 | ||
1.任职条件:
1.1矿长:具有独立承担矿井的管理能力和经验,担任企业高管五年以上,年龄在40-50岁,采煤或相关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矿长资格证书;
1.2生产副矿长:正规本科及以上学历,采矿或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年龄40-50岁,具有五年以上矿井生产管理、本岗位工作经验;
1.3安全副矿长:正规本科及以上学历,采矿、机电或相近专业,中级职称,年龄40-50岁,具有五年以上矿井经营管理、本岗位工作经验;
1.4机电副矿长:正规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或相近职业,具有五年以上矿井机电管理经验;
1.5总工程师:本科及以上学历,采煤、机电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40-50岁,具有五年以上矿井本岗位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矿井系统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