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以前案子审得乱,有人管有人不管,容易出错漏。现在统一标准,让每个案子都过一遍筛子。 | ||
|---|---|---|---|
| 适用范围 | 工商所自己办的案子,不包括局里直接办的。 | ||
| 职责分工 | 法制员主审,分管所长牵头,主办人和巡查员一起讨论难案。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查管辖权、当事人信息、事实证据、定性、法律条文、处罚轻重、程序对不对。 | ||
| 监督与罚则 | 先书面审,签字留痕;难案开小会集体议;没过审退回补材料;反复出错要被提醒。 | ||
工商所经检案件核审制度
一、案件核审范围:
凡本所查处的一般程序案件,均应纳入案件核审范围。以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报局法制科核审;以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由法制员核审。
二、案件核审内容:
1、是否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4、定性是否准确。
5、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
6、处罚是否适当。
7、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核审方式:
案件核审以书面审查为主,由法制员签署核审意见。对复杂、疑难、大要案件或对处理存在不同意见的案件,由分管所长、案件主办人、责任区巡查监管员、法制员组成,实行集体讨论。
| 制定背景 | 党员大会开得太随意,有时拖着不开,有时乱开,影响支部工作正常运转。 | ||
|---|---|---|---|
| 适用范围 | 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 ||
| 职责分工 | 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主持,支委分工落实,全体党员都要参加。 | ||
| 管理规定 | 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必须开一次,不能无故推迟,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加开。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前要发通知、定议程;开会要有签到、有记录;没参会要说明原因;缺席三次以上要谈话提醒。 | ||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安排在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②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③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⑤讨论决定党小组、先进党员责任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