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原来管得不统一,现在要让评残发钱更清楚明白,大家办事有依据,别来回折腾。 | ||
|---|---|---|---|
| 适用范围 | 本省户口的伤残军人、警察、公务员、民兵民工、见义勇为的人,管评残、调级、发证、发钱。 | ||
| 职责分工 | 县民政局收材料查真假,市局复核盖章,省厅最终审批发证;县里还要公示、存档、发钱。 | ||
| 禁止行为 | 材料造假不行,超时申请不行,没按流程走不行,公示没满7天就上报不行,病历乱写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县里20天内开介绍信去鉴定,40天内报市里,市里20天内报省里,省里40天内发证;谁漏了谁补,超期要说明;查到假材料直接退件。 | ||
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民政部门残疾抚恤管理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新工人不懂安全,老工人也容易松懈。想让大家天天记得安全第一,别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上的工人、班组长、施工员、项目经理、公司领导。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牵头管,施工员教操作,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天天查,公司领导抽查。 | ||
| 管理规定 | 新工人必须培训才能上岗;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不准酒后干活;不准乱拆安全设施;特殊工种要有证。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公司查、每半月项目查、每周班组查;发现违章马上改;不听劝就停工罚款;出了事要追责。 | ||
一.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必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颁发的规程、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各施工现场都要设置安全生产的标志。利用宣传工具(黑板报、图片等)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制度,培训上岗。
4、公司应对项目经理部进行纪律、法制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
5、公司应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制度的教育。
6、施工员应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7、经常进行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把好安全关。施工人员要组织班组工人对施工安全技术操作方法的学习讨论。
| 制度目标 | 管住事故汇报乱、调查慢、归档散的问题。让每起事故有人盯、有记录、能查到。 |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牵头查伤亡事故。生产技术科管顶板水灾这些。机械队管机电运输事故。调度室管别的非伤亡事故。 | ||
| 核心条款 | 出事10分钟内必须报调度室。重伤或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30分钟内报矿长。瞒报要扣工资。 | ||
| 执行要求 | 跟班队长先停作业、护人、保现场。调度室接报马上通知领导和医院。各科室2天内交报告。安检科统一存档,建两个台账。 | ||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