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吊装容易出事,怕构件倒、起重机翻、人被砸、东西掉下来伤人。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吊装作业人员、现场设备、运输车辆、吊具索具。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方案审批,班组长盯现场执行,工人守操作步骤,安全部查隐患。 | ||
| 管理要求 | 吊前检查设备,构件垫稳绑牢,设警戒区,风大停吊,高空系安全带。 | ||
| 监督与检查 | 每天开工前检查,班组长盯着干,安全部抽查,不按要求就停工重学。 | ||
1、一般规定
(1)吊装前编制吊装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2)参加吊装人员经体格检查,年老体弱、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患者不得从事结构吊装工作。
(3)吊装作业前,对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培训,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具体分工。
(4)吊装前安全部门对运输和起重设备以及所有索具、吊环、夹具、缆风绳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或试验。
(5)操作各种机械及电动工具的人员,要经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时要遵守各种机械及工具的操作规程。
(6)做好现场清理,清除一切障碍物,以利吊装安全操作。
(7)吊装作业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进行吊装作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交接工作,吊装工具应在交接班时进行安全检查,已磨送或有隐患的应及时更换。
| 制定目的 | 怕吊东西时出事,伤到自己或别人,让吊装活儿能顺顺当当干完。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所有工地上的吊装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批方案,司机要培训上岗,安全员盯着现场,工人听指挥不乱跑。 | ||
| 管理要求 | 不超重、不斜拉、支腿要撑稳、不靠近电线、不晚上摸黑干、风大了就停手。 | ||
| 监督与检查 | 质量安全处来管,安全员在现场看着,不听话就叫停,再犯要追责,记录要留底。 | ||
1.总则
1.1目的
为保证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工作顺利进行,保护操作者及他人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施工项目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预防措施
2.1起重吊装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2吊装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责任人员审批。
2.3汽车吊、轮胎吊、门式吊、塔吊的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应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则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
2.4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允许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禁止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它重物卡住的物件。
2.5汽车吊作业时,支腿应完全伸出,并按规定支垫平稳、牢固。
2.6机上严禁用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泼乱扔。
| 编制目的 | 让司机知道装卸机械怎么开才安全,防止撞船、冒斗、掉东西伤人。 | ||
|---|---|---|---|
| 适用范围 | 高塔吊司机和舱口指挥工,还有漏斗操作员。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开机器,舱口指挥工发指令,另一个人盯着看,中控室管大事情。 | ||
| 操作流程 | 作业前查设备,作业中听指挥、不超范围、不两机同舱、联系漏斗、一人开一人盯、看监视器、移舱前清障碍。 | ||
| 执行标准 | 用眼睛看制动器、限位开关、钢丝绳、卡扣、夹轨器、锚定器;抓斗离船2米以上;大臂锁在指定位置;开关全关;冒斗前必须停;报警立刻停机报中控。 | ||
第一条 《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各制动器、限位开关、联锁装置、钢丝绳及卡扣是否完好,夹轨器、锚定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条 作业中:
1、听从舱口指挥工的指挥。
2、不准超出高塔吊设定作业范围作业。
3、不准两机同舱作业。
4、释放料量要与漏斗操作人员联系,防止冒斗。
5、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严密监视监视器显示数据,发现异常或报警立即停机,并将情况报告中控室。
7、与漏斗联锁作业时,随时注视料位情况,发现异常停止作业,并将情况报告中控室。
8、移舱时要检查空中、轨道两侧有无障碍物,检查电缆收放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移舱。不准边起抓斗边起大臂边行走。
| 制度目标 | 管好工地塔吊升降机这些大家伙,别出安全事故,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些。 | ||
|---|---|---|---|
| 职责分工 | 质量安全部统管;区域公司批方案、查资料、盯现场;项目部选设备、编方案、日常管。 | ||
| 核心条款 | 不买淘汰的、没证的、坏得厉害的;安拆前要编方案、审批;司机指挥都得持证上岗。 | ||
| 执行要求 | 进场前报备,安装后必须检测合格才能用;每天班前班中班后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大检查;有问题马上停用修好再用。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