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食堂卫生老出问题,有人不洗手就做饭,菜放乱了容易坏,得管管。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食堂干活的人,包括做饭的、打饭的、洗碗的、管水房的。 | ||
| 职责分工 | 食堂管理员带头盯,厨师长每天查,每个岗位自己负责自己那块,后勤科不定期看。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穿工装戴帽子,不准吸烟干私活,生熟分开,餐具要刷洗消毒,隔夜水倒掉。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上班前检查穿戴,每顿饭前查生熟隔离,发现没消毒扣当月绩效,三次警告调岗,卫生差停岗培训。 | ||
一、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在工作间内吸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工作服)。
二、从生菜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随地堆放、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原料、不做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抓或用不洁器具盛装食品)。
三、食品存放实行三隔离一热(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隔顿和放入冰箱的熟食必须加热后食用)。
四、用具、餐具实行五过关(一刷、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
五、开水桶必须每天清洗,隔夜开水必须放净,开水供应要充足。水房必须专人管理,一切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六、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就餐区、操作间、打饭间清洁卫生一定要按时按质做好。
| 制定背景 | 怕传染病漏报迟报,影响大家健康。医生和防疫人员不报告会耽误防控。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医生、检验检疫员、防疫人员,包括个体开业医。 | ||
| 职责分工 | 医生和防疫人员自己报,科室要盯住,疾控中心负责查漏补缺。 | ||
| 管理规定 | 发现病人马上报,不能拖不能漏不能瞎报,填卡字迹清楚项目齐全。 | ||
| 监督与罚则 | 科室每月检查登记本,疾控中心抽查卡片和网络直报,不达标要重学重报,连续两次扣绩效。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都有报告传染病的义务。
1、所有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员(包括个体开业医)、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类和报告时限及报告方法。
2、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要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有甲、乙类传染病流行或暴发时,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发现甲类或乙类传染病中肺炭疽、传染性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城镇在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类:城镇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村、乡、县三级疫情报告网络的直报人员,必须按法定报告程序、时限上网报告疫情。
| 制定背景 | 怕医嘱写错、发错药、打错针,病人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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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卫生院所有医生护士,管开药、发药、打针、输液 | ||
| 职责分工 | 主班护士输医嘱,两人一起核对转抄,护士长每周查一遍 | ||
| 管理规定 | 医嘱要双人核对签名;三查七对不能少;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再做 | ||
| 监督与罚则 | 操作时自己查、同事查、护士长查;查出问题当场改;没执行好要重新学 | ||
乡镇卫生院查对制度
一、临床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常规医嘱由主班输入电脑,由本人审核确认传送中心药房。
2、重整医嘱、转抄医嘱须二人核对并签名。
3、临时医嘱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长每周查对医嘱,监督医嘱完成情况。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三查内容:a、查药物有效期,有无沉淀、变质、破损;
b.查药物配伍禁忌;
c、查一次性用物有效期、密封程度、是否有产气杆菌污染。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应用致敏药物前询问过敏史,并作相关药物过敏试验。使用麻醉药时,反复核对,保留安瓿,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注意配伍禁忌。
| 制定背景 | 医生查房乱七八糟,新病人没人管,危重病人拖着不看,病历写得马马虎虎。 | ||
|---|---|---|---|
| 适用范围 | 本院所有临床科室的医生和护士。 | ||
| 职责分工 | 科主任带头干,主治医师天天盯,住院医师守病人,护士长也得参加。 | ||
| 管理规定 | 主任每周来1-2次,主治每天一次,住院医一天看两次;新病人、危重病人必须马上看;查房前要备好病历和片子。 | ||
| 监督与罚则 | 查房必须记进病历,院领导不定期溜达检查,漏记或不查扣绩效,记录糊弄重新培训。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查房二次以上。新病人、疑难危重病人上级医师要及时查房。
2、对疑难危重病员,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
3、查房前,经治医师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