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地面安全老出问题,想管住供电、燃气、建筑这些地方,不让出大事,争取零死亡零重伤。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地面单位,管供电、危险品、燃气、建筑、煤矸山、机修、防火防汛、公共设施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负责,安全矿长天天盯着,安监科干活,各科室按分工管自己那块,比如公安科管消防和危险品。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查隐患,不准不报重大风险,不准让没证的人碰特种设备,不准挪用安全经费,不准瞒报事故。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各单位自查,每季安监科检查,发现问题写清谁改、啥时改、怎么改,改不完就停产,年底考核打分,没达标扣钱不评优。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地面安全生产,提高我矿地面安全整体管理水平,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实现地面“双零”安全奋斗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地面安全包括供电、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煤矸山、机械制造维修(机修车间)、防火、防汛、公共设施、公共聚集场所(含医院、公园、俱乐部、浴室等)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地面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特成立地面安全管理机构。
| 制定背景 | 怕出大事,想早点发现隐患,不让老百姓受伤丢命。 | ||
|---|---|---|---|
| 适用范围 | 车站所有人,特别是管安全的和站长。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带头报,安全员天天查,上级交通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发现大隐患必须马上写报告,站长要亲笔签字,不能拖不能瞒。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对账查记录,漏报瞒报就扣分通报,严重就调岗处理,站里自己组织抽查。 | ||
为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站实际,订立本制度:
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
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由车站站长签字确认。
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车站拟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应追
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