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消防器材不乱放、不坏掉、不丢掉,保证真能用上。 | ||
|---|---|---|---|
| 职责分工 | 安环科统一管发放维修;车间领导或消防负责人领东西;保管员定点定人检查。 | ||
| 核心条款 | 灭火器要专人保管、定点放好、定期查;坏的挪用的要扣钱;旧瓶换新瓶才给发。 | ||
| 执行要求 | 领东西必须签字;空瓶不换扣0.5分;损坏按价赔20%;安环科每月查台账,每季现场抽查一次。 | ||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环科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安环科由安环科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环科统一管理。
| 制度目标 | 让消防水管一直有水,设备不坏不漏,灭火东西随时能用上。 | ||
|---|---|---|---|
| 职责分工 | 选煤厂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调度室和水泵房配合应急供水;班组长交接签字管器材。 | ||
| 核心条款 | 水管不能锈不能漏;灭火器不准挪用;消火栓不能埋不能占;每周试水泵;设备要加油防锈。 | ||
| 执行要求 | 24小时有人盯;交接班要登记;坏了24小时内换新;每月查一次记录;标签贴好写清有效期;每季度练一次应急流程。 | ||
1、各选煤厂要确保消防管网24小时正常供水,管网无锈蚀、跑冒、滴漏。协调好与所在矿调度室和消防水泵房关系和应急流程机制,保证消防应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实行24小时交接班制度,责任到人;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损坏、挪用、随意拆除消防设施、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材;
4、消防管网、设施、灭火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防腐除锈。
| 制定目的 | 怕消防设施坏了没法灭火,想让它们一直好好的,随时能用上。 |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比如消火栓、灭火器、消防车这些。 | ||
| 职责分工 | 消防负责人牵头,各工房指定专人管自己区域的器材,消防队定期查室外设施。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损坏挪用消防器材,不能埋压圈占消火栓,不能堵消防通道,不能私自动用。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周检查一次室内器材,每季度查一次室外设施,登记本要写清楚,没做到就追责,培训要常搞。 | ||
1 目的
为使消防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及时实施灭火工作。特制定本作业文件。
2 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3 管理规定
3.1 在生产区的每一个工(库)房都应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区楼与楼之间应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宽度不应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空高度大于4米。
3.2 消防水源
3.2.1 消防水应有可靠的水源,生产区管网应为环状,当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在采取不间断供水措施情况下可设计为枝状管网。
3.2.2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计算,但不应小于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 制定目的 | 怕着火出事,让灭火器、消火栓这些能用上,别摆设。 | ||
|---|---|---|---|
| 适用范围 | 全单位所有人,管灭火器、消火栓、报警系统、指示灯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统一管,建设单位修设备、管理单位验设备、使用单位天天看,总务科买设备,市场部盯整改,每个部门推两个消防安全员。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丢灭火器,不能堵消防通道,不能关报警系统,不能堆东西挡消火栓,不能不会用灭火器。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每周查普通地方、每天查重点地方,登记本要写清设备名、位置、日期、签名;管理处每季度巡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并限期改,不改就追责。 | ||
为做好本单位消防工作,避免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设备能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中的消防设备,是指本单位内各建筑物的消防工程所配备的如消火栓、灭火器、消防网管、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室外消防栓等消防专用器材和设施。
第二条 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在主管建设和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的统一协调下进行,消防工程的建设和消防设备购置、管理、使用三个单位职责明确,分工负责。
(一)、消防工程的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