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水利工地老出事,隐患老不处理,想让各单位主动找问题、快整改,别等出大事才着急。 | ||
|---|---|---|---|
| 适用范围 | 广西所有水利单位,管工地施工、水库运行、水文测站这些地方的安全检查。 | ||
| 职责分工 | 各水利单位自己查自己改,市县水行政单位盯着看,自治区部门负责抽查和指导。 | ||
| 管理规定 | 单位每月必须查一次,重大隐患要挂牌、公示、定方案,一般隐患马上动手改掉。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要建档登记,按“一患一档”写清楚位置、谁负责、啥时候改完;重大隐患要上报,不改就依法处理,严重时停产整顿。 | ||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水利企事业单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西水利系统各级水行政主管水利企事业单位(含项目建设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水文监测安全和生产管理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大家干活心里踏实点,少出事。 |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总负责,工程师盯现场,安全员查隐患,分包方落实措施。 | ||
| 核心条款 | 脚手架设备要验收才准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危急时立刻停工,班前要检查,每周搞安全教育。 | ||
| 执行要求 | 交底要写在纸上,检查要有记录,整改定人定时,活动固定每周一中午,年审统一由公司组织。 | ||
1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3 班前检查制度: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和检查各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措施。
4 高、大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度,凡不经过验收的高、大脚手架和大中型机械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5 周安全活动制度:每周一中午组织项目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作到心中有数,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
6 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专人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 制定目的 | 水电工地太乱了,人机物到处跑,事故特别多。以前十年死近300人,得赶紧管住安全,少死人少赔钱。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机器、电线、洞口、临边、临时设施这些危险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带头查,工长天天盯,安全员专门跑现场,工人自己也要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拆防护罩,不准碰没保险的机器,不准用坏电线,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工地,不准让设备带病干活。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全检查一遍,每月复查,安全员记问题,整改超三天罚钱,再犯就停工。新工人必须培训完才能上手,不教清楚不算完。 | ||
水电工程建设是大型露天施工,施工区内进行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拥有大量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大量的临时设施和不断变化的作业面,人、机、物都在流动。若不重视安全,则极易引发伤亡事故。以中国水电工程总公司为例,其成员企业从1990~1999年共发生伤亡事故(重伤以上)357例,死亡291人,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水电工程施工伤亡事故频发的原因较多,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刺割、高处坠落、坍塌、爆破、爆炸、锅炉和受压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 制定目的 | 怕企业不掏钱搞安全,工人受伤、设备出事、社会受影响,想让钱专款专用保平安。 | ||
|---|---|---|---|
| 适用范围 | 煤炭、矿山、建筑、危化品、交通、电力、冶金、机械、烟花这些企业,管安全费用怎么提怎么花。 | ||
| 职责分工 | 企业自己提钱管账,财政和安监部门盯着别乱花,税务查扣税是否合规,审计看账对不对。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挪用安全费发工资买办公用品,不准少提缓提不报备,不准结余太多还硬提。 | ||
| 检查与监督 | 企业每月按标准提钱进专户,年底报计划和使用情况,安监和财政抽查,没做到先警告再处罚。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为了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____〕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__〕2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存储、交通运输、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 编制目的 | 让大家遇到火灾知道怎么报信、怎么救火、怎么跑,别慌乱,保护自己也帮别人。 | ||
|---|---|---|---|
| 适用范围 | 车间工人、班组长、安全员,所有在生产现场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发现火情的人先喊人报警,班组长组织灭火或撤退,安全员盯着别出错。 | ||
| 操作流程 | 先喊人报警→断电→小火就灭,大火快跑→上风侧灭火→关防火门→贴地爬行→到安全点清点人数。 | ||
| 执行标准 | 用水要从外围往里浇,不能对着高温火源猛喷;电气着火必须先断电,只能用沙子或干粉;油着火不许用水;毛巾要打湿捂口鼻;爬行时膝盖手肘贴地。 | ||
1、现场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上级及周围人报警。
2、现场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全部人员展开自救,并安排切断生产电源。
3、若火势不大,可组织现场人员用水、砂子、干粉、化学灭火器和直接挖去火源等方法灭火。若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自救撤离灾区。
4、灭火时要有充分的水量,应先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水流,避免高温火源使水分解成氢气和氧气引起爆炸事故,同时防止大量蒸汽伤人。
5、灭火人员应在火源的上风侧灭火,要防止烟气伤人。
6、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能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如沙子、灭火毯、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油类火灾禁止用水直接灭火。
| 制度目标 | 管住安全事故,让人不受伤,出了事马上报、快查清、别再犯。 | ||
|---|---|---|---|
| 职责分工 | 班长最先接报,车间主任盯现场,安全科负责查原因,工段长要组织开会。 | ||
| 核心条款 | 出事必须两小时报上去,现场不能动,分析会要开,责任要写清楚。 | ||
| 执行要求 | 报告要按顺序一级一级说,调查得留图留记录,处理意见三天内定,罚款扣奖立刻办,培训考试不过不能返岗。 | ||
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及时、准确、严肃地处理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制止“三违”行为,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发现者,应立即依顺序报告班长、工段长、车间专职安全员、车间主任等有关领导,知情不报者,扣除奖金500元。
2、车间领导立即向分调安全科及有关领导汇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对车间领导按总厂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3、伤亡事故发生时,工段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要尽力保留下图像资料,以便及时准确查找原因。
二、事故调查
1、不论发生轻、重、死亡以及未遂的安全事故,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
2、事故调查要求实事求是,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性质,明确事故的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 制定目的 | 高处坠落事故太多,占工地事故一半以上。脚手架、洞口、临边、悬空、龙门架这些地方老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搭脚手架、装电梯井门、支拆模板、用龙门架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要管方案和检查;架子工只干搭架铺板;安全员天天查;工人自己戴好安全带。 | ||
| 管理要求 | 脚手板铺满不翘头;栏杆挡脚板全配上;密目网封严实;电梯井每两层挂平网;龙门架信号要清楚。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先自检,交接再检查,安全员最后验。没签字不能用。查出问题马上改,不改就停工。谁漏查谁负责。 | ||
事故为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之首。____年,邯郸市共发生事故7起,其中高处坠落事故5起,占总数的71.4%;____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发生事故158起,其中高处坠落77起,占总数将近50%。防治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重点,经研究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生于脚手架上、洞口、临边、悬空及龙门架上作业等部位,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认真执行高处作业等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防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不能指导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等。现针对上述高处坠落事故易发部位,存在的通病进行分析、探讨,提出具体防治措施,以促进高处作业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现场乱糟糟,伤员没人救,调查拖拖拉拉。 | ||
|---|---|---|---|
| 适用范围 | 矿山、建设工地所有干活的人和管事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矿山自己牵头查,工会生产技术安全一起干,上级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现场不能动,伤员立刻救;不许瞒报、拖着不办、瞎编情况。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要写结果交上去;谁瞒报谁负责;处理完还得在出事地方讲安全课;不照做就追法人责任。 | ||
一、发生伤亡事故,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
二、轻、重伤事故,矿山应立即组织工会、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有关部门报告。
四、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开展现场安全教育。
五、对事故隐瞒不报或长期拖延处理、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法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