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施工安装后能顺利通过验收,不耽误用户用电,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 ||
|---|---|---|---|
| 职责分工 | 供电企业管审核、验收、接电;施工队负责按标准干;监理有时也盯着点。 | ||
| 核心条款 | 设计得先送审,材料要合格,工艺要达标,没批不能开工,验收不过不给电。 | ||
| 执行要求 | 申请后五天到两个月内定方案,设计文件十天或一个月内审完,施工完马上报验,验收不合格得返工,全程留书面记录。 | ||
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
第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电力法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电用电合同(协议)签定,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第三条: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办电有规矩,不乱来,快点拿到电,别拖太久。 | ||
|---|---|---|---|
| 职责分工 | 供电企业管申请、查条件、定方案、收钱、审图纸、验工程、签合同、装表。用户按要求准备材料、做设计、施工、配合检查。 | ||
| 核心条款 | 先申请再办电;方案有时间限制;图纸要送审;材料得合格;施工要达标;没批图不能开工。 | ||
| 执行要求 | 申请后五天到两个月内给方案;图纸十天到一个月内审完;材料必须国标或行标;施工要培训持证;验收不合格不给电;全程书面留痕。 | ||
电力施工
第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电力法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第二条: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及审核,供电条件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电用电合同(协议)签定,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第三条: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应尽速确定供电方案,在下列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