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医生护士被针扎伤、接触病人血液后得病。想保护一线干活的人不被传染。 |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生、护士、医技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院感科管具体事,主管院长盯着,各科室主任负责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接传染病病人要戴好口罩手套,废物装进专用袋子,扎伤马上处理,暴露立刻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院感科每月查执行情况,漏报一次扣绩效,出事要填表登记,每半年汇总报县里。 | ||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特别是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二、放置医疗废物的容器应符合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刺伤严格按锐器刺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四、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报告主管院长,艾滋病职业暴露情况医院还应每半年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救治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血液病毒抗体检测
2、治疗
3、随访
4、建档
| 制定背景 | 医院领导和工会想关心职工和老同志 | ||
|---|---|---|---|
| 适用范围 | 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 | ||
| 职责分工 | 院领导、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分头去慰问 | ||
| 管理规定 | 按职级定慰问标准,住院发钱,居家送水果,丧事给奠仪款 | ||
| 监督与罚则 | 慰问人员自己领钱买东西,城区内要上门,外地只给钱,困难户另研究补助 | ||
第四人民医院探访慰问制度
为体现医院领导和工会组织对全体会员、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医院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经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对象
1.患病住院的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及长期有病在家且行动不便的上述人员;
2.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其家属也属慰问对象;
3.因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
二、慰问标准和人员安排
正科(含科护士长)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慰问对象由院领导或工会主席按每人300元标准前往探视;副科(含科副护士长)及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由工会副主席或工会委员按200元标准负责探视。
三、慰问办法
1.患病住在本院病房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在探视时直接发给慰问金。
2.住院在外或患病在家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购买水果食品等上门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