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工地着火、触电出事,保护大家安全,减少火灾风险。 | ||
|---|---|---|---|
| 职责分工 | 保卫部门管审批和检查,消防部门管备案和监督,班组长盯现场执行。 | ||
| 核心条款 | 焊工要持证,动火要开证,禁与喷漆交叉干,宿舍禁用电热器,灯泡不超60瓦。 | ||
| 执行要求 | 动火前清理易燃物、配灭火器、专人看火;防水施工先批方案;电热器要用必须先批;发现违规马上停,每周查一次。 | ||
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 制定背景 | 学校用水浪费挺多的,想让大家省点水,提高水的使用效率。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部门和师生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后勤处牵头管这事,各部门自己执行,校纪委和节水办一起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用节水器具,不能跑冒滴漏,绿化施工要优先用再生水,浴室要节水。 | ||
| 监督与罚则 | 表现好的发奖状或奖金,浪费的先停水、改完再通,不改就罚款五十到一千元,检查每月一次。 | ||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鼓励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校范围内,对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以及对违反节约用水有关规定,造成用水浪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 在节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