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麻精药品不丢不乱用,让用药安全有保障,防止流到外面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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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得有人专管,交接要写清楚,谁管谁负责。 | ||
| 核心条款 | 药品全批号追踪,处方编号计数,空瓶废贴必须交回,剩药要退库。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清点记录,空安瓿核对批号数量,销毁要两人在场记账,出事马上报三个部门。 | ||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
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换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时,由医、护人员持病员处方和等同处方支数的空安瓿到药房换取同量药品。
| 制定背景 | 医生开药乱写乱改,药房配错药风险大。怕毒麻药管不住,也怕处方过期还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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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本院所有能开处方的医生,还有药剂科全体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医生自己写好处方,药剂科负责核对发药。科主任提建议,院长批权限。药剂师能监督医生用药。 | ||
| 管理规定 | 签字要留样,字迹不能涂改,急诊要标清楚。不能给自己和家人开药,三日量为主,过期得重签。 | ||
| 监督与罚则 | 药剂科看到不对就拒配,错了让医生改完再发。乱开药先拦下,严重了报院长查。处方存五年,到期院长批了才销毁。 | ||
某大学医院处方制度
1、凡在我院有处方权的医师必须有签字式样留存药剂科,否则不予发药。新毕业或新调入的医师处方权可由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5、处方规定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