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招人用人更规矩,不乱来,不随便签合同,工资社保都按时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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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校办管招聘流程和合同签订;教务处考老师;分管副校长提用人计划;董事长最后签字定人。 | ||
| 核心条款 | 老师必须能当班主任,不然不招;寒暑假才能辞职;离职要三天内交清东西。 | ||
| 执行要求 | 每月25号考核,次月15号发工资;社保公积金按时办;工资里扣个人部分;试用期一个月,合格才转正。 | ||
为了加强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根据教学和服务需要,拟订用人计划,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校办具体负责。其中,招聘老师由教务处组织考试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见。其他人员由分管副校长提出聘用计划,办公室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聘用意见。所有待聘人员,必须由董事长确认签字。人员一经录用,在一周内由办公室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进行综合考核,符合条件的转为合同制职工管理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学校将根据职工个人表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表现突出的,劳动合同时间可定为长期或无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师时,应将其能否胜任班主任工作作为第一条件。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把安全责任压到人头上,防止推来推去没人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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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长、副所长、各科室负责人、值班人员、涉及药品和医疗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所长直接管安全,各科室负责人要自己查自己管,值班人也得盯安全。 | ||
| 管理规定 | 不准瞒报漏报信息,不准不检查不整改隐患,不准灭火器过期,不准药品乱放,不准三查七对偷懒。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末必须查一次,节假日必须大查,查完开会分析,培训要定期搞,出问题马上改,不改就通报。 | ||
1.所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第一责任。副所长分管安全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通知,积极维护稳定,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信息,不瞒报、漏报。
3.所长、副所长、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末检查一次安全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开会认真分析内部稳定和治安形势。
4.加强国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校园国家安全小组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
5.实行24小时业务值班制,值班人同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查破重大案件。
7.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