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井下爆破乱子,防炸药雷管出事,保工人不被炸伤。 |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工管装药起爆,班组长管警戒清点,保管员管火药收发,跟班队长管现场盯守,调度室管审批放行。 | ||
| 核心条款 | 必须一炮三检,必须三人连锁,炸药雷管分开装,水炮泥封眼,拒爆当班处理完。 | ||
| 执行要求 | 每次爆破前要汇报调度,瓦斯超了不能干,警戒没设好不能响炮,剩的药雷管当天退库,记录本要填全。 | ||
为加强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工作,现特制定井下爆破作业及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爆破出事,保护工人安全,避免瓦斯爆炸、冒顶、瞎炮这些危险。 |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工负责操作和清点火药;班组长管警戒和人数;跟班队长汇报情况;通风区管发爆器;调度室批命令。 | ||
| 核心条款 | 必须“一炮三检”,必须三人连锁,必须用煤矿许用药材,必须水炮泥封眼,严禁明炮糊炮,严禁擅自起爆。 | ||
| 执行要求 | 每次爆破前要检查瓦斯、支架、网路;警戒到位才准起爆;爆后三人一起巡查;剩余火药当班交回;记录本要填全,调度要留痕。 | ||
(一)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二)爆破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三)必须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制度,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在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并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进行爆破作业;
(四)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爆破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批,由带班领导现场监督实施,严禁未经审批情况下爆破;
(五)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