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事故隐患,少出事,保护大家安全和公司财产。 | ||
|---|---|---|---|
| 职责分工 | 法人代表总负责。安监部门盯整改。车间负责人参加排查。员工发现隐患要报告。 | ||
| 核心条款 | 每月查一次隐患。分一般和重大两类登记。一般5天内改完,最多拖到10天。重大要写治理方案。 | ||
| 执行要求 | 隐患报告马上核实。每季每年报统计表,主要负责人签字。整改不力就处理。查隐患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到场。 | ||
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车间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暂定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对各车间及部门进行排查时车间负责人必须参加。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减少安全环保风险,让企业能安安全全生产。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单位的隐患治理项目,从上报、计划、干活到验收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安环部牵头管全局,科技部管技改类,机动部管维修类,工程部管施工,生产部管试车,财务管钱,各单位自己查隐患报建议书。 | ||
| 禁止行为 | 新投产3年内问题不算隐患,该修该换的小问题不许报隐患项目,资金不能挪用,项目不能擅自改。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1月底报下年计划,2月底安环部审查,9月上报总部;每月2日前报进度;安环部每月上网发进展;没按时报或乱改项目要考核扣分。 | ||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企业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减少hse危害和风险,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事故隐患治理项目(以下简称 “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申报、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和验收考核等管理工作。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
3.1.1 安全环保部是本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对隐患治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1.2 负责组织各生产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接受各二级单位(作业部、业务部)上报的隐患治理项目建议书,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对所有上报的隐患治理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