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报、报得慢、查不清原因。想让事故能快点知道,有人管,查得明白。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和主管领导。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和分公司最先接报,公司安办汇总上报,主管领导拍板,调查组负责查清楚。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2小时内到安办;死亡事故要逐级报;现场要保护好;不准瞒报谎报、不准破坏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办盯进度,调查组有权问人查资料;不配合就处分;严重就送司法;处理意见要领导点头才执行。 | ||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管,拖着不报不查,伤员救不及时,现场乱动影响调查,想快点控制住事态。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标段里干活时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 ||
| 职责分工 | 指挥部最先管,集团公司安全部门牵头查大事故,工会和保卫也要一起参与,班组长得盯紧考勤签字。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保现场、救伤员、逐级报;轻伤当月报,重伤24小时报,死亡立刻报;不准瞒报,不准破坏现场。 | ||
| 监督与罚则 | 报告要写清时间地点人和经过;调查组能查资料要配合;不配合就处分;处理按“五不放过”来;通报结果让大伙儿都看到教训。 | ||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承建标段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