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身体。让大家干活时少接触有害东西。按国家法律来办。结合公司实际定规矩。 | ||
|---|---|---|---|
| 职责分工 | 公司经理带头管。副经理配合抓。生产安环部日常跑腿。综合办管体检。设备技术部审方案。各单位自己管好本部门。 | ||
| 核心条款 | 上岗前要体检。作业点定期测有害物。超标了马上整改。发防护用品必须用。有害岗位要挂牌提醒。培训没过关不能上岗。 | ||
| 执行要求 | 生产安环部每月查一次。发现毛病当场记下来。月底汇总通报。问题多的单位扣分。整改不力要开会说。检查结果贴公告栏。大家都能看见。 | ||
1、目的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3、术语
3.1职业危害因素: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 制定背景 | 以前职业病防治没规矩,大家不清楚该干啥。现在要保护工人健康安全,得有个统一做法。 | ||
|---|---|---|---|
| 适用范围 | 单位里所有领导、部门和干活的员工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领导带头抓,各部门管好自己人,安全部门盯着落实,出事就按制度追责。 | ||
| 管理规定 | 谁管事谁负责,职责写清楚不能推脱,换人也要接着干原来的事。 | ||
| 监督与罚则 | 制度生效后必须执行,机构调整时要重新对号入座找责任人,不落实就按制度处理。 | ||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内部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 制度目标 | 保护员工身体,不让大家得职业病,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心一点。 |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定制度、管档案;各单位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 | ||
| 核心条款 | 设卫生管理岗,建职业健康档案,申报危害项目,发防护用品,用无毒材料。 | ||
| 执行要求 | 培训要定期做,防护设施要同步运行,检测结果要存档并公布,出问题马上改,专人盯日常监测。 | ||
1.目的
为确保化工厂员工的身体健康,杜绝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员工,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工,合同制工。
3.职责
3.1安全部门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2各单位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4.2.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 制定目的 | 国家有法律要求,得防职业病,保护工人身体。不想有人得病,也不想公司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人,从老板到一线工人。管工作环境、防护设备、体检培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总负责,安全部门具体干,技术部门管设备,人事管合同和体检,车间主任盯现场,卫生员天天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许隐瞒危害,不许不发防护用品,不许让没培训的人上岗,不许防护设施不修还硬用,不许体检造假。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部门每月检查,车间每周自查,问题三天内要改。改不完扣绩效,严重就调岗。年底全员考核,不合格要重学。 | ||
第一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厂)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控制、过程可控、综合治理”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人人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最高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 制度目标 | 让职业健康检查更规范,保护工人身体不被职业病伤害,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心。 | ||
|---|---|---|---|
| 职责分工 | 体检科室负责检查和填表,医师要对结果负责,用人单位接收反馈并配合处理。 | ||
| 核心条款 | 按危害类型定检查项目和周期,填表要认真,30天内告知结果,发现异常要通知单位和本人。 | ||
| 执行要求 | 体检后马上填表,30天内必须书面反馈,复查要加项目,结果要真实,汇总年报送单位和卫生部门。 | ||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我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认真规范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3体检工作结束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5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人按规定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