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首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稳稳推进,验收有人盯,标准有人守,问题有人管。 | ||
|---|---|---|---|
| 职责分工 | 跟班副队长当质量验收员,管本班验收和上一班检查;生产副队长管工作面质量;机电副队长管设备;技术员管零星工程和文明生产。 | ||
| 核心条款 | 验收要公平一个标准;巷道不能有杂物浮煤;采高必须1.25-1.35米;支架要直接顶严;设备不能带病运行;材料不能乱扔乱丢。 | ||
| 执行要求 | 每班必须当班处理问题;验收员每天按办法打分扣罚;班组不安排处理就罚班组长;考核由副队长和技术员现场打分;月底汇总兑现奖罚。 | ||
为了确保首采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有序推进,队在生产班、辅助班组设置以跟班副队长为主的质量验收员。
(一)质量验收员的职责为本班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上一班工程质量的验收及本班的工程质量工作,应熟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验收员必须依据本班验收办法,公平、公正,一个标准的开展各项验收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谎报工作量,一经查出,处罚100元/次。
| 制定目的 | 厂里老出安全问题,想让经营这块别拖后腿,大家干活心里有数,少出事,保平安。 | ||
|---|---|---|---|
| 适用范围 | 管计划经营系统所有人,管订制度、批钱、开会、培训、盯指标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经营副厂长牵头定规矩、盯落实;各科室主任执行日常动作;安全部不定期查记录和现场。 | ||
| 禁止行为 | 不许把安全经费挪作他用;不许发包没安全指标的活;不许跳过安全培训就上岗;不许制度写了不检查。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初开安全会,月底交执行记录;安全部每季度查一次,缺一次扣绩效分;连续两次不合格换人盯。 | ||
经营副厂长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执法监督,是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内部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下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和所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以下简称“分局(站)”)对内设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
第三条 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与改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自我规范、自我完善、自我纠正、自我提高,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第四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应当做到依法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
第五条 省局及分局(站)主要负责人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执法监督工作。
省局及分局(站)应当明确执法监督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专(兼)职工作人员。
设立分局(站)的省局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执法监督工作人员。
| 制定背景 | 煤矿老出事,怕工人受伤,想早点发现危险地方,不让瞎指挥瞎干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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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人,特别是下井的工人和管生产的干部。 | ||
| 职责分工 | 工会收举报信,分管领导安排人查,经办人去现场核实,大家都要配合。 | ||
| 管理规定 | 看到危险必须报,不许瞒着不说,不许乱写假材料,不许暴露举报人。 | ||
| 监督与罚则 | 举报后马上登记,三天内开始查,查完写报告,结果要告诉人。查实了给奖,乱泄密或不办事就处分,诬告要开除或扣钱。 | ||
为了贯彻国家“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矿井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促进我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缔不合理布局开采及一切违章行为,特制定我矿安全隐患举报制度。
一、 举报对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只注重生产无视安全的行为;我矿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章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
二、 我矿工会是安全隐患举报的具体受理单位。
三、 任何管理人员及井下矿工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本矿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