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报、乱报、拖着不报。怕现场被破坏,原因查不清,责任分不明。 | ||
|---|---|---|---|
| 适用范围 | 站里所有工作人员,日常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出事的人先报,站领导马上去现场,安全员盯落实,上级来查时大家配合。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报领导,保护现场别动,不准瞒报漏报,按“四不放过”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领导到场算响应,查不清原因不结案,瞒报就重罚,处理结果要归档,每月抽查记录。 | ||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1、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2、站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对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5、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单位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 制定背景 | 以前事故报告乱七八糟,调查拖拖拉拉,责任老是扯皮。想让报告快一点、调查准一点、追责实一点。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集团公司下面的控股煤矿。 | ||
| 职责分工 | 煤矿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报事故、组织抢救;二级公司调度室和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负责接收和上报;集团公司成立调查组查死亡事故。 | ||
| 管理规定 | 现场人员马上报调度室;调度室马上报领导;单位负责人半小时内必须上报;出事了得立刻救人、保现场、别让事故变大。 | ||
| 监督与罚则 | 事故报告有固定内容要求,调查组10天内交报告,特殊情况不超30天;处罚写得明明白白,撤职、降职、罚款全列出来了;瞒报或破坏现场要加重罚。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严肃事故
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法规、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控股煤矿。
第二章 事故报告第三条 报告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调度室;
(二)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值班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值班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必须报告二级公
司调度室,二级公司调度室当日值班领导接报告后,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