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外包施工出事伤人,想让大家干活时注意安全,少出事故,别乱来,保护工人也保护单位。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外包队伍,比如钻探、槽探、道路修建这些活儿,还有院里发包和管项目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查资质、审合同、去现场看;各分院和基建办签合同、交底、派专人盯现场;项目部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天天在现场检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用没资质的队伍,不能不签安全协议,不能让工人不戴防护用品,不能不交底就开工,不能让特种作业的人没证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开工前要检查合格才给开工通知,安全科不定期巡查,发现违章当场处理,扣安全保证金,出事故扣钱,验收后三个月退钱,检查结果记台账。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外包工程在施工时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加强文明施工,根据《青海省地矿局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包工程系指我院承担的各类地质勘查(调查)、环境治理、水文地质调查、土地治理、工程地质勘查、钻探、硐探、槽探、道路修建等项目的外包工程和院基建项目外包工程。
| 制定背景 | 以前出事没人管得细,报告拖拉,调查马虎,教训没记牢,老是重复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工地、所有干活的工人和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班组长最先报,项目经理带着安全员查,公司安全科牵头组织,总经理盯重大事故。 | ||
| 管理规定 | 轻伤当天报,重伤死亡两小时报,现场不能乱动,调查十天内要出结果。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写报告,分析原因,教育大家,补防护漏洞,不改就通报批评,严重就追责。 | ||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种工伤事故。
2伤亡事故的分类:
2.1轻伤事故:受害人能短期内恢复且恢复后不影响生活、工作的工伤事故。
2.2重伤事故:受害人恢复期较长,并经治疗后可能留下后遗症或致残的事故。
2.3多人事故:凡一次事故同时伤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2.4死亡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和负伤后在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2.5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事故报告与调查
3.1.1职工发生轻伤事故,班组长必须报告并配合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和项目安全员做好伤员抢救、事故调查与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