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以前出事没人管,现在要让领导盯紧安全,少出事,不出大事。 | ||
|---|---|---|---|
| 适用范围 | 副总、业务部门、工区干部,管井下安全、隐患处理、三违制止。 | ||
| 职责分工 | 副总带头查,业务部门盯整改,工区干部现场抓,安检站监督罚。 | ||
| 禁止行为 | 不处理隐患、不汇报问题、不制止三违、不参加检查、不签措施就开工。 | ||
| 检查与监督 | 发现就罚,当场登记,月底汇总,没交钱从工资扣,三次重罚降工资,安检站每月查执行。 | ||
(一) 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并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 编制目的 | 让监测工干活不乱来,保护自己别被电着,设备别出毛病。 | ||
|---|---|---|---|
| 适用范围 | 煤矿监测工,井下监控设备安装调试维护。 | ||
| 职责分工 | 监测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看着,技术员偶尔来查。 | ||
| 操作流程 | 带证上岗、工具备齐、设备入井前通电测、井下轻放电缆、接线密封要严、分站预热再调、定期校准传感器、半年升井检修。 | ||
| 执行标准 | 电缆吊挂平直有驰度,密封圈伸入5~15mm,压线板压缩不超外径10%,裸露芯线不大于5mm,空气校零、标准气样校精度,记录当天填完。 | ||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矿井安全监测系统。
第3条 上岗前带全所需工具,确保完好。
第4条 经常对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
第5条 监测设备入井前要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
第6条 井下安装设备要轻拿轻放,敷设的电缆要在动力电缆的上面,要有适当的驰度,吊挂平直。
第7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设备连接处,要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其他导体接触。
第8条 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mm。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mm,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第9条 井下分站要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