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煤矿事故多,风险管不好就出大事,想让风险一直被盯住、被控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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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煤矿企业,管生产中各种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 ||
| 职责分工 | 矿长牵头定方案,班组长天天查现场,安监员盯整改,上级部门不定期抽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漏报新出现的危险源,不准拖着不处理已知风险,不准预警信息压在手里不传。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初做风险排查,月底交整改报告;安监员每周查三次,没按时改的扣当月安全分,两次不改要停工重学。 | ||
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煤矿企业生产力水平整体偏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加上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致使煤矿企业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突出、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绝大多数是对安全生产的风险管理不足造成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控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前提,对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管理是建立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和起点,它可以为整个系统的实施、运行和保持奠定基础。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可以使煤矿企业对其生产活动范围内的安全危险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总体的评价,可以全面掌握当前生产系统中的安全风险状况。
| 制定目的 | 小绞车不常使用但要提放材料设备,怕出事才定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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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本矿所有用小绞车的人、巷道里、滚筒小于1.2m的绞车。 | ||
| 职责分工 | 班队长盯安装,司机管操作,安检员查合格,管理人员一起验。 | ||
| 管理要求 | 垫木要稳、压戗柱插顶板20cm、信号必须灵、钢丝绳余3圈、钩头4个绳卡、不准超挂、刹车要灵。 | ||
| 监督与检查 | 没检查完不能用,没培训不能上岗,信号失灵就停,查到问题马上改,再犯就换人干。 | ||
小绞车指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m的绞车。本矿主要使用小绞车提放材料和设备,因此,不经常使用而必须制定安装和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以确保安全。
1、小绞车底座下采用垫方木应平稳牢靠,用螺栓加垫板与绞车底座基孔连接上紧,再用圆木打压柱和戗柱将绞车顶稳,压戗柱必须结实打牢固,且插入顶板20cm;用地锚或砼基础底座的,基础螺栓必须拧紧,不松动变位。
2、滚筒中线要与斜巷轨道中(提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小于40cm。
3、绞车安装好后,必须经安检员、班队长及有关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 制定目的 | 防止瓦斯积聚超限,避免爆炸事故,保工人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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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瓦斯检查员、采煤队、电工、安检员;查瓦斯、调风量、管设备、清浮煤。 | ||
| 职责分工 | 瓦检员盯现场、报数据、停作业;采煤队清浮煤、管打眼放炮;电工查电缆;安检员查执行;瓦防中心和调度盯汇报处理。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瓦斯超限还干活;不准不填检查记录;不准电气失爆;不准传感器挂错位置;不准浮煤堆在老塘。 | ||
| 检查与监督 | 瓦检员每班查上隅角三次,测风员每旬测风,电工定期查设备,安检员天天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记录不全扣分,多次出错调岗。 | ||
1、采煤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2、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瓦斯情况,并每班给瓦斯防治中心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瓦斯防治中心和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对采面风量按照规定每旬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每次进行放炮作业都必须做好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一炮三检”记录。
| 制度目标 | 让安全培训有章可循,不乱搞,保证大家学得懂、考得过、干得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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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科管全部培训;安排送培;建档案;组织考试;发上岗通知;各单位配合落实。 | ||
| 核心条款 | 先培训后上岗;证照必须齐全;新工人72小时起步;三违必须再培训;考试不过重来。 | ||
| 执行要求 | 每月全员培训 考核;笔记要记;考试闭卷;培训建档一人一档;跟踪返岗效果;座谈查问题。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 设立背景 | 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合同多纠纷多,得有人专门盯法律事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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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职能 | 管全公司法律事务,提前看出风险,帮公司躲坑。 | ||
| 工作内容 | 看合同、审制度、参加招标会、谈大项目时出主意、回律师函。 | ||
| 协作关系 | 向总经理汇报,跟业务部、采购部、hr常碰头,有事微信说,急事当面聊。 | ||
高级法务经理 职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全部法律事务,监督执行法律咨询和处理。
2、从宏观角度为公司的法律事务进行管理和风险预知。
3、为公司规章制度建立提供法律支持。
4、合同管理和签订提供法律监督。
5、参与招投标评选委员会工作。
6、对重要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7、对公司外部事务和谈判提供法律支持。
任职资格:
1、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具有大型建筑法律事务经验者优先。
3、熟悉公司、商务、合同、劳动、建筑、招标等法律法规。
4、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5、流利的中英文书写、会话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