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转科转院乱套,病人安全没保障,责任分不清,会诊不规范,推来推去耽误治疗。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住院病人、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医务科。 | ||
| 职责分工 | 经管医师开医嘱写记录,转出转入科室医护交接,科主任把关,医务科协调裁决。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先会诊再转科,病历要全,转科时间要约好,陪护交接不能少,接收科室不能拒收。 | ||
| 监督与罚则 | 转科记录要留痕,交接要当面清点病历,出问题按条款追责,医务科查执行情况,纠纷按条文定责任。 | ||
人民医院转院、转科制度6
(一)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往他科治疗时,必须先请他科会诊(详见会诊制度),经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转科病人其病历要求按《浙江省病案书写规范》执行。应有完整的请会诊记录和会诊记录。
(三)转科前,由经管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应派人陪护病人转入科,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有关情况,面交病历方能离去。
(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优先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科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
| 制定背景 | 医院技术设备不够,有些病人治不了。 | ||
|---|---|---|---|
| 适用范围 | 本院所有科室和医生,还有要转院转科的病人。 | ||
| 职责分工 | 科主任先提申请,医教科批,医保办管报销事,干部保健门诊管干部。 | ||
| 管理规定 | 转院得对方医院同意才行;重病人要医护陪送;传染病不能转外省;转科得对方科同意。 | ||
| 监督与罚则 | 转院单要签字,病历摘要得带上;不按规矩办就扣绩效;医教科不定期查记录;出问题追到具体医生。 | ||
第五医院转院、转科制度
一、限于本医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主任签署转院申请单,经医教科批准,并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公费医疗、大病保险、特约病人转院须与医保办联系。
二、接受转院一般要经过医教科(干部要经过干部保健门诊)同意。
三、科室对转出的患者要写明转院原因、目的,并写出病历摘要,随患者带到所转入的医院。
四、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加速死亡者,一般应留院处置,等病情稳定或危险消除后再行转院,重病人转院要派医护人员护送,如患者或家属执意要求转院,须在病历上写明并签字。
五、烈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等患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六、患者转科,须经接受科会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