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矿山出大事没人管、乱指挥,死人多、损失大,得赶紧救、快救人。 | ||
|---|---|---|---|
| 适用范围 | 黄山市本区所有挖矿的单位和地方,死3人以上或损失100万以上的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副区长总管,公安、安监、国土、卫生、交通、环保、乡镇负责人各盯一块。安监局牵头协调,国土管现场抢险,卫生管救人,公安管治安,交通管运人运物。 | ||
| 管理要求 | 一出事马上报安监局,指挥部立刻开会定方案,专家到场分析趋势,队伍戴标志带装备冲现场,救人抢人控现场,医院接住伤员快转送。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办接到报告必须马上请示启动预案,各小组接到通知就得立刻出发。谁不到岗、不听指挥、不戴防护、不带设备,就通报批评,严重就处分,犯罪送司法。指挥部随时查进度,安监局汇总情况报领导。 | ||
为在发生非煤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矿山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黄山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 制定目的 | 怕矿山出大事没人管,死人多、损失大,得赶紧定个规矩把救援理清楚。 | ||
|---|---|---|---|
|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挖矿的厂子,像砖瓦窑、地热水厂、矿泉水厂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副县长带头管总,安监局牵头协调,公安管现场秩序,卫生管救人,乡镇自己先动手救。 | ||
| 管理要求 | 一出事马上报,队伍立刻出发,专家现场拿主意,伤员快送医院,设备工具备齐,事后认真打扫现场。 | ||
| 监督与检查 | 安监局盯着各单位干没干,乡镇和企业要按预案练,不按时报、不听指挥、拖后腿的,该处分就处分,该追责就追责。 | ||
为保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砖瓦窑厂、地热水、矿泉水厂等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