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电力企业最怕出事,要让大伙儿脑子里都绷着安全这根弦,少犯错、不误操作、设备别坏、机器别停,发电稳稳当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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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电站所有干活的人,管发电时的每一步操作、设备检查、隐患排查、培训考试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站长牵头定规矩,班组长天天盯着执行,安监员查记录、看现场、记问题,月底汇总报上去。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无票操作,不准擅自改运行方式,不准酒后上岗,不准瞒报小隐患,不准跳过培训就上机。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学一次jsa工具,每季度考一次反违章要点,安监员随机抽问 查记录,没学会的补训,两次不过调岗,年底全站考核排名。 | ||
课程目的
生产安全是电力企业的第一经营管理目标,为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生产管理精益化的目标,在生产中做到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人为停机事故,确保电站发电生产安全运行,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本次培训的目的就要通过学习景颇基层干部如何把安全管理深入到从业人员的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中去,全面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强化风险定位和隐患跟踪管理,把事故消灭在事故形成之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规范检测检验机构认证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由劳动部负责认证;地(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认证。
第二章 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 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第五条 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见附件1)。
第六条 检测检验机构的人员构成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应不少于百分之八十。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应不少于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地(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检测检验机构应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二)拥有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检测检验人员(见附件2);
(三)部、省级检测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有一定管理经验者担任,其他检测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检测检验人员应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签发的检测检验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