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学生出事太多,怕没人及时上报,孩子受伤了没人管,法律要求必须报,得有个规矩管这事。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值日领导、总务主任,所有校内安全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副校长管信息收集分析报告,总务主任是兼职报告人,值日领导接报后要马上处理,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说。 | ||
| 管理规定 | 出事马上报,不能瞒、不能骗、不能拖;火灾打119,治安打110,中毒打120,其他都找学校负责人。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人不报要追责;值日领导得边救边报;报给教育管理中心、教育局和对应部门;每类事故都有具体报法,漏一步都不行。 | ||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分管学校安全副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负责人,总务主任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日领导以便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报告。
三、值日领导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并如实报告教育管理中心、教育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 制定目的 | 物业安防很重要,国家和地方有要求,怕护卫员管理乱,想让日常工作更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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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分包公司派来的护卫员,管入职备案、工资结算、人员增减、请假辞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项目公司牵头检查监督,分包公司负责招人发工资办手续,主管部门收证件管合同执行。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就上岗,不能擅自安排护卫员,不能不按合同增减人数,不能不批就离职。 | ||
| 检查与监督 | 项目公司每月查证件和结算单,发现缺证或违规就扣服务费,月底前填完单子,没按时交要补交并说明原因。 | ||
结合物业管理行业安防工作的特殊性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对安防工作要求,为规范项目公司护卫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请遵照贯彻执行。
1.新入职的护卫员,分包公司应向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提供如下证件备案:暂住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2.护卫员每月工资有分包公司结算。若可能涉及赔偿责任,项目公司可暂缓支付分包服务费。若分包公司对其责任没有疑义,应扣除相应的费用。
3.《分包公司费用结算单》各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要求结算日前填写完成,无特殊情况应按合同规定办理。
4.公司员工均可向保安分包公司介绍、推荐护卫员,但任何人不得未经分包公司同意擅自安排护卫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