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防止氧气乙炔瓶运输存放使用出事,保安全不爆炸不着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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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盯执行,仓库管存放,使用人守操作,班组长天天查。 | ||
| 核心条款 | 瓶要直立放,不能暴晒,不能沾油,不能混装,阀门要检查,余压要留够。 | ||
| 执行要求 | 每次用前看瓶身、阀、胶圈、颜色;运输轻拿轻放;库房离火10米外;每天班前班后自查;安全员不定期抽查。 | ||
1.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1运输
1.1.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1.1.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1.1.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1.1.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1.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2.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1.2.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1.2.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1.3氧气瓶使用规定
1.3.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1.3.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1.3.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1.3.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2.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2.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 制度目标 | 防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带隐患出厂,减少路上出事风险,保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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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发货人员负责复核重量、查系固、看警示标志;供销人员管拦车、整改、卸货;都得记台账。 | ||
| 核心条款 | 重量误差要合格;绳子和固定件得牢;警示灯和标志必须齐、能用。 | ||
| 执行要求 | 每辆车出厂前必须一项项核对;结果记进专用台账;存档备查;不达标就别让走;问题当场改;改不好就卸货。 | ||
一、制定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出厂前进行的安全核准。
三、核准范围:所有从本公司采购危化品的运输车辆出厂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核准。
四、核准内容;
所有从本公司采购危化品的运输车辆出厂前,发货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必须进行以下核准步骤,并将核准情况记录在专用台帐上,存档以备核查。
1.对充装重量进行复核,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2.对运输车辆的系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封绳、固定件和有关系固部件安全可靠;
3.检查运输车辆配备的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是否齐全好用;
五、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车辆,供销人员严禁该车辆驶离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