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程序文件:不合格的识别与处理程序
1.目的
识别服务过程中及体系运作过程中的不合格项并及时有效处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部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品质管理部识别服务过程不合格并监督、指导各管理处、部门对不合格的识别、纠正
其他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识别服务过程不合格并监督、指导各管理处对不合格的识别、纠正。
管理处/部门负责人
识别服务过程不合格并监督、指导本管理处/部门对不合格的识别、纠正
所有员工有责任向上级报告或指出已发生的不合格,并落实纠正措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不合格包括:内部外部审核发现的问题、公司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不符合公司各类要求的服务行为、顾客有效投诉、各种有管理责任的突发事件、质量事故、供方提供的不能满足要求的物资或服务、失效失准的检测仪器。
4.2对以上不合格,各相关部门应按有关程序要求采取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报告,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 制度目标 | 防止有问题的药继续卖出去,保护大家吃药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质量部负责监督执行,储运部负责实际追回和运输。 | ||
| 核心条款 | 发现药有隐患马上停售,通知厂家和药监局,按要求追回已卖的药。 | ||
| 执行要求 | 一发现问题立刻行动,不能拖;二每步都要记清楚,药名、批号、数量、时间都得写全;三所有买卖记录必须留着,能查到每一盒药去哪了。 | ||
药业公司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召回药品的管理。
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及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接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令后及时追回已售出的药品。
做好相应的记录:
一、追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地、批号、效期、供应商、进货时间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追回的原因
在经营过程中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