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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交易合同(15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5-15 热度:14

【导语】服务交易合同怎么写才规范?本文根据受用户欢迎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交易服务合同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5篇服务交易合同范文,希望您能喜欢。

服务交易合同

【第1篇】期货交易咨询顾问服务合同

2023期货交易咨询顾问服务兹因甲方就期货交易有关事项乙方提供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乙方已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前交付本契约供甲方审阅,乙方人员并已告知各种期货交易商品之性质,交易条件及可能之风险,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范围之约定与变更乙方提供甲方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之相关范围系指依证期会核准之期货商品为限,前开范围经双方同意得依本契约第七条规定变更之。

第二条 提供服务之方式乙方除於订定本契约时交付甲方相关资料外,就前条约定之顾问范围得依甲方参加之会员型态提供相关之服务如研究分析,讲习会等等。

第三条 顾问报酬与费用之给付本契约之顾问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甲方应於本契约签订後三日内以双方约定方式支付乙方。

除前项之报酬外,倘发生其他必要之相关费用,甲方应於乙方请求後,依实际金额给付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诚实信用原则,忠实执行业务,除应遵守法令及主管机关发布之相关函令外,并应确实遵守下列事项: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期货交易行为。

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业务关系而知悉甲方之财产状况及其他之个别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漏予任何第三人。

不得另与甲方为期货交易收益共享,损失分担之约定。

第五条 甲方在签订本契约前已详细阅读本契约书之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甲方系基於独立之判断,自行决定所交易之期货交易商品。

甲方之期货交易行为,系甲方与期货经纪商间之关系。

乙方仅系提供期货交易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得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期货交易事务。

甲方从事期货交易所生之风险及利益悉由甲方自行负担与享有,乙方不保证获利或负担损失。

甲方未得乙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提供之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漏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第六条 存续期间及自动续约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契约除非任一方於到期日或再续约到期日之三日前,通知他方不再续约外,期满将自动续约,其後亦同。

第七条 本契约得依双方之合意或法令之变更,以书面修订之。

第八条 重要事项变更之通知及其方式当事人双方之基本资料,组织结构有重要之变更时,应由变更之一方当事人检具相关证明文件通知他方当事人尽速办理契约变更。

双方依本契约所为之观念通知及意思表示,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当事人於本契约所载之通讯地址。

第九条 契约之解除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得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契约。

甲方於本契约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契约者,免付顾问报酬。

第十条 契约之终止本契约於下列任一情事发生时终止之: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契约者。

任何一方有重大违反本契约情事,经他方书面通知限期改善,违约之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改善者。

甲方未於约定时间内支付各项费用。

有前项第二款之情形时,得终止契约之一方应於事实发生或知悉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他方,并在送达他方後翌日起契约终止。

终止之效果:乙方所收受甲方依本契约所缴交之各项费用将不办理退费。

第十一条 受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处分後之处理方式乙方因破产、解散、停业、撤销或废止营业许可等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契约者,乙方应即通知甲方,自乙方不能执行业务之日起,本契约当然终止,并依本契约

第十条(三)、(四)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办理。

第十三条 凡因本契约所生争议,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署後即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合同

2023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

三、转让方:指能够依法出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方式受让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经济性质:对应转让方、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指资产所有权及/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其转让标的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其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所有权。

七、本合同第四、第五条是对第一条的具体约定,如有关交易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相关条款中注明“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为当事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依法确定的交易价格。如涉及国有产权的转让,应依法委托具有合格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国有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经产权交易双方及/或代理其进行产权交易的各自的经纪机构签字或盖章后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本合同自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

十、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本合同范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的经纪会员: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的经纪会员: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注,此处具体填写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或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

让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为(详见清单/____________)。

以上转让标的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详见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 )。

转让方(是/否)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1.乙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2.乙方不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3.甲方负责安置转让标的企业的_____(在职/离退休)职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甲方在转让前对于转让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_____(下列任选一条)

1.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_____%(不低于30%)即:人民币(小写)_____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汇入甲方所指定帐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_____内(不超过年)一并付清。对于剩余价款应以_____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七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民法典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对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按有关同期银行贷款滞纳金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及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按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或其经纪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案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甲乙方经纪商各执_____份,北京产权交易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

转让方(甲方):(盖章)__________

机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经纪会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

机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经纪会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北京产权交易所 制订

【第3篇】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甲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网上店铺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网络交易平台(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在网络交易平台中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及在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

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值服务(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商品仓储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商品配送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商品信息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网络营销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网上店铺运营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网上店铺装饰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短信提醒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资质审核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增值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为(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自双方签署纸质文本之日起生效。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1.乙方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并点击确认;

2.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保证金;

3.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通知等)通知乙方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若合同期届满,则双方可续签新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并按续签的新合同执行。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础服务费____________元/年,共____________元;

销售服务费____________元/年,共____________元;

增值服务费____________元/年,共____________元;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若解除合同,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式和时间(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银行划转支付。

□网上银行支付。

□现金支付。

□第三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每期应付款项为_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首期服务费用支付给甲方;签署本合同纸质文本的,乙方还应在支付首期服务费用时将保证金一并支付给甲方。之后的每一期费用,乙方应在当年度的第5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需预先向甲方缴付______元保证金。如遇消费者投诉,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1.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2.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4.对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拒不履行退款规定的;

5.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二)甲方先行赔付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差额补足。

(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日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确保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交易数据的安全、可靠,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查阅或审查乙方的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并对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或自然人真实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

3.若甲方在其网络交易平台自主销售商品的,应为乙方网上店铺设置区分标记,并在商品检索系统中,对自营商品和乙方经销商品设置区分标记。

4.甲方修改其与乙方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7日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甲方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当建立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者与乙方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甲方调解的,甲方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甲方拟提前终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关责任。

7.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甲方协助执行对乙方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采取措施的法律文书,甲方有义务协助和配合。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应当加载甲方为其核发的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2.乙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主动更改或删除违法违规信息,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删除乙方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主体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2)授权书:如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

(3)特定行业资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具备的行政许可或者行业资质证书。

4.乙方应对其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

6.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遵守甲方的售后服务规定。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4.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从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4篇】商业预付卡服务交易合同

2023商业预付卡服务交易甲方( 购 卡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或售卡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服务交易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单用途卡类别及使用范围

1、 类别、项目

该卡为 □储值卡 □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卡可消费的项目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

另行收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

2、 使用权限

□本卡为记名卡,甲方将卡转让他人使用时,□不需要经乙方进行变更登记; □需要经乙方进行变更登记。□不需要支付转让手续费; □需要支付转让手续费______ 。转让后,甲方将单用途卡权益自行转让于持卡人。

□本卡为不记名卡,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卡 □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不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 有效期限

□记名卡不设有效期限。

□不记名卡有效期限为 ______ 年(不少于3年),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有效期届满后仍有剩余的金额,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4、 使用范围

□单店使用,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连锁门店通用,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购卡数量: ______ 张,卡面总额: 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2、优惠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实际收费: 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2)预付 ______ 元,余款于 ______ 付清;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银行卡支付; □支票转账支付。

□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款项后,乙方应当按国家规定开具票据。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购卡前有权了解单用途卡类别、使用范围及权限、购买商品服务项目及价格费用,购卡、充值、补卡、退卡等相关内容信息。乙方售卡时应当向甲方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等相关资料,履行提示告知义务。

2、乙方应保证甲方使单用途卡时的安全、方便、通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提出询问时,乙方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3、甲方在购卡后7日内尚未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即时办理退卡手续,并一次性返还甲方全部预付费用。

4、预付卡内余额不足支付方当次消费金额的,甲方可以现金或其他货币资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有优惠。

5、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与乙方协商重新约定单用途卡使用期限及其他相关内容,或由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单用途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6、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约之日起 ______ 个月(不少于半年)内,按照签约之日的服务价格提供服务;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乙方可以调整服务价格,但调整幅度超过______ %的,甲方有权选择退卡,卡内余额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4项约定方式处理。

7、甲方单用途卡因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可持旧卡向乙方办理换卡手续。甲方单用途卡遗失的,应由甲方本人(或持卡人持有关证件)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因甲方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4项第(2)种方式付款的,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可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幅度。

2、乙方暂停营业的,应提前以店堂告示告知甲方。暂停营业超过30日的,应当在暂停营业15日前以店堂告示及 □电话 □书式 □电子邮件 □ ______的方式告知甲方。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甲方提出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甲方单用途卡按享受优惠办法计算的全部剩余金额。

3、乙方因关闭、转让、合并、搬迁需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应在终止兑付日至少30日前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一次性返还单用途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4、乙方需要变更单用途卡使用范围、期限、条件或解除、终止合同的,应得到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甲方单用途卡按享受优惠办法计算的全部剩余金额。

5、因甲方原因退卡的,双方协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扣除甲方在此之前按原价计算的消费额,退换卡内余额。

□扣除甲方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额,退换卡内余额,甲方承担退卡手续费 ______ 元。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 。

6、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或向 □原告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山西省居民服务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有关规定执行。指引未规定的,可按照经双方确认的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等书面文件执行,或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前述书面文件或书面补充中含有不合理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相关约定或法律法规和《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甲方 ______ 份,乙方 _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购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或售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单用途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

2023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甲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乙方:(网上店铺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甲方提供 网络交易平台(网址: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在网络交易平台中为乙方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及在后台为乙方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

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值服务(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商品仓储服务

□ 商品配送服务

□ 商品信息管理服务

□ 网络营销服务

□ 网上店铺运营培训

□ 网上店铺装饰服务

□ 短信提醒服务

□ 资质审核服务

□ 其他增值服务 。

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甲方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为(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 自双方签署纸质文本之日起生效。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乙方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并点击确认;

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保证金;

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通知等)通知乙方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若合同期届满,则双方可续签新的广州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服务合同,并按续签的新合同执行。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基础服务费 元/年,共 元;

销售服务费 元/年,共 元;

增值服务费 元/年,共 元;

总计: 元。

若解除合同,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式和时间(请在选择项下打勾)

□银行划转支付。

□网上银行支付。

□现金支付。

□第三方支付: 。

□其他 。

服务费用按年度支付,每期应付款项为 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首期服务费用支付给甲方;签署本合同纸质文本的,乙方还应在支付首期服务费用时将保证金一并支付给甲方。之后的每一期费用,乙方应在当年度的第5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先行赔付

(一)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需预先向甲方缴付 元保证金。如遇消费者投诉,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用保证金先行赔付:

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拒不进行处理及赔付的;

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乙方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对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拒不履行退款规定的;

以欺诈手段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拒不进行改正及赔付的。

(二)甲方先行赔付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保证金差额补足。

(三)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甲方应在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日内将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要确保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交易数据的安全、可靠,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乙方提供服务。

甲方有权查阅或审查乙方的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并对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或自然人真实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

若甲方在其网络交易平台自主销售商品的,应为乙方网上店铺设置区分标记,并在商品检索系统中,对自营商品和乙方经销商品设置区分标记。

甲方修改其与乙方的协议、交易规则,应当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修改内容应当至少提前7日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协议或者规则修改内容、申请退出平台的,甲方应当允许其退出,并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应当建立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者与乙方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求甲方调解的,甲方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甲方拟提前终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乙方,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关责任。

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甲方协助执行对乙方在网络交易平台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采取措施的法律文书,甲方有义务协助和配合。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应当加载甲方为其核发的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乙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主动更改或删除违法违规信息,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删除乙方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1)主体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当乙方为自然人时,则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

(2)授权书:如商标授权、品牌授权、专利授权等。

(3)特定行业资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具备的行政许可或者行业资质证书。

乙方应对其注册资料、信息发布及商品或服务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用户名。

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遵守甲方的售后服务规定。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对方的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或保证金(包括保证金补足差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乙方对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不得从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费用和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 订 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6篇】房屋交易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项需要法律服务,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房屋交易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

1、律师陪购服务:

(1)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3)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销售许可文件及房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

(4)对拟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5)审查房产的实际状况与宣传广告是否相符,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6)审查、修改、补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8)协助甲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9)协助甲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10)协助甲方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11)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房屋交付验收;

(12)协助甲方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13)协助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14)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等;

(15)协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16)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17)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2、律师代理服务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请房屋面积测量鉴定;

(4)代理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5)代办购房登记、产权登记手续;

(6)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7)代办购房款资金监管;

(8)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

(9)代办个人所得税抵扣手续;

(10)代理起草、审查、修改装饰装修合同;

(11)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

(12)代办水、电、煤、有线、宽带、电话过户或开通、落户等手续;

(13)代理申请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

(14)代理对房屋权属、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15)指定律师代理各类买卖、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6)其他房产事务及法律事务代理。

3、律师咨询、调查服务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项政策法规;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

(3)对拟购物业进行综合分析;

(4)对房产商资信进行调查、查看证件是否齐全;

(5)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6)为房屋装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8)为房屋租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查询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律师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师陪同处理房屋交易事宜,应提前_________天与乙方律师预约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应提前_________日将草签的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审查、修改;

4、甲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复印件,供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6、甲方有权对由于乙方律师在委托工作中没有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遗失重要文件等过错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提出投诉或赔偿,赔偿额在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的_________倍以内;

7、甲方应当明确对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及承办律师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应对证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证明文件进行审慎地查验和调查核实,并对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向甲方进行必要的提示,确保甲方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5、应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护甲方的隐私权利,不得以任何公开的形式对外传播;

6、应在甲方交付律师服务费用后,及时出具由乙方统一签发的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费用;

7、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委托事项的实现需要,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师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复、咨询意见和情况介绍可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口头、电话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甲方应签收乙方送达的文件资料;

9、乙方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0、乙方不承担由于房屋交易相对人不守诚信、违法经营或合同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7篇】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

使用说明

一、《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试行样本)》(以下简称《样本》),适用于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三方之间签订的年度直接交易合同。月度直接交易合同参照《样本》签订。

二、合同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样本》进行适当调整。

三、合同仅适用于与年度协商合约交易有关的问题。

四、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规则,合同内容应相应修改。

目录

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第二章 三方陈述

第三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交易电量、电价

第五章 电能计量

第六章 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 合同变更

第八章 合同违约和补偿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十四章 其他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签署:

(1)购电人(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_______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___,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

(2)售电人(发电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_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网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本合同所指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_____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_____千瓦(kw)或变压器容量为_____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

(2)乙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座总发电容量为__兆瓦(mw)的电厂,装机为__台,分别为_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_兆瓦(mw)___台(_____________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3)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___________地区的电网。

甲、乙两方拟通过丙方完成购售电直接交易,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江苏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苏监能市场201495号),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1.1.1直接交易电量:甲、乙两方所签订的意向电量满足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安全校核要求,经江苏能监办、省经信委确认后,三方合同约定的交易电量。

1.1.2计量点:指经合同三方确认的本合同中计量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1.1.3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的确认。

1.1.4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章 三方陈述

2.1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其它两方陈述如下:

2.1.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1.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2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三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根据已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有关用电服务。

3.1.2根据本合同获得丙方的输配电服务,与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1.3获得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2甲方的义务包括:

3.2.1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制用电系统电能质量。

3.2.2事先向丙方和市场运营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2.3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2.4按相关规定缴纳直接交易电量相关费用。

3.2.5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2.6直接交易电量不得转供或变相转供。

3.3乙方的权利包括:

3.3.1根据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并网调度服务。

3.3.2根据本合同获得丙方提供的输配电服务。

3.3.3按相关规定收取直接交易电量电费。

3.3.4与丙方协商制订设备检修计划。

3.3.5获得甲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4乙方的义务包括:

3.4.1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4.2遵守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

3.4.3事先向丙方和市场运营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4.4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4.5向甲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5丙方的权利包括:

3.5.1收取输配电费用。

3.5.2与甲方、乙方协商制订设备检修计划。

3.5.3获得甲方、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6丙方的义务包括:

3.6.1遵守已与甲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已与乙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

3.6.2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6.3抄录甲方和乙方计量点电量,代理结算直接交易电量电费。

第四章 交易电量、电价

4.1本合同各方同意,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甲方愿意向乙方____号机组购电______万千瓦时(甲方侧计量)。各月份交易电量(单位:万千瓦时):

以下4.2-4.4条款适用于10千伏至35千伏用电电压等级

4.2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____号机组现行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电价)的基础上上浮/下降____元/千瓦时(含税),此价差与甲方现行的目录销售电价联动。

双方同意建立价差浮动机制,浮动原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上网电价,则按新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上网电价价差。

4.3甲方直接交易电量价格:

4.3.1适用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其购电价格由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组成。电力用户购电的容量电价保持不变,电量电价p1计算公式:

p1=pa-c_____(公式1)

其中,pa:该电力用户适用的目录电价的电量电价;c为4.2中的价差。

4.3.2适用单一制电价的电力用户,其购电价格计算公式同上述公式1。

4.3.3原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电力用户,平段电价相应调整为上述公式1中的电量电价p1,峰期电价和谷期电价按现有峰平谷比价计算。

4.3.4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则按新规定执行。

4.4 乙方直接交易电量价格p2:

p2=pb-c_____(公式2)

pb为经政府部门批复的机组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电价);c为4.2中的价差。

以下4.5-4.6条款适用于110千伏、220千伏用电电压等级

4.5 直接交易成交电价(指乙方侧直接交易电量上网价格)为___元/千瓦时。

双方同意建立直接交易成交电价浮动机制,浮动原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甲方购电价格。

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则按新规定执行。

4.7 年度合同电量允许偏差:

年度合同实际直接交易电量按电力用户各月份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累计,允许与年度合同约定电量±3%偏差。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约定电量97%的,低于部分视为违约电量。违约方按合同约定赔偿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 电能计量

5.1 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涉及的电量计量点分别在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以及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约定。

5.2直接交易结算电量以甲方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结算依据。

第六章 结算和支付

6.1 年度直接交易各月份电量结算。

6.1.1截至该月份,甲方本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结算电量累计不超出年度合同约定电量的103%:

该月份实际直接交易结算电量=该月份实际用电量

6.1.2截至该月份,甲方本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结算累计超出年度合同约定电量的103%:

该月份实际直接交易电量_=_年度合同剩余电量

6.2 10千伏至35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直接交易费用结算。

6.2.1甲方向丙方支付结算费用:

(一)直接交易结算费用=直接交易结算电量×p1

其中,p1由4.3中公式1计算确定。

(二)原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的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费用按峰、平、谷用电量及相应电价计算。

(三)甲方适用两部制电价的,须同时按现行目录电价对应容量电价标准向丙方支付容量电费。

6.2.2丙方代理支付乙方的结算费用:

直接交易结算费用=直接交易结算电量×p2

其中,p2由4.4中公式2计算确定。

6.3 110千伏、220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甲方直接交易结算费用包括:

6.3.1支付给乙方的直接交易费用=直接交易结算电量×直接交易成交电价

该费用由丙方代收,并与乙方代为结算。

6.3.2支付给丙方的输配电服务费用=直接交易结算电量×输配电价格

支付给丙方的输配电损耗费用=直接交易结算电量×核准线损

输配电价采用两部制的,甲方还须按核定的容量电价标准向丙方支付容量电费。

6.3.3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用=直接交易结算电量×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该费用由丙方代收。

6.3.4直接交易成交电价、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在4.6款确定。

6.4丙方按“月结年清”原则优先与甲方、乙方结算直接交易电费。电费结算方式和日期按《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若甲方欠直购电电费,丙方有权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支付给乙方的代付电费中予以扣除。

6.5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第七章 合同变更

7.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方为有效。

7.2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三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时,三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第八章 合同违约和补偿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其他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8.2违约的处理原则

8.2.1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2.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外两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3一方违约后,另外两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8.3违约补偿

8.3.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年度/月度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8.3.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年度/月度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8.3.3由于丙方原因,造成甲、乙方年度/月度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8.4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8.5除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如果在通知发出后__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章 合同解除

9.1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则另外两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1)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一方未及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且未能在收到相关方书面通知后__日内得到纠正;

(2)甲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用电;乙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发电;丙方持续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供电;

(3)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9.2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0.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合同任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0.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____日内向其余两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0.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其他方带来的损失。三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扩大的损失。

10.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三方首先应尽量调整当年发电和生产计划,尽可能使当年的结算电量接近当年的年合同电量。

10.5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___日,三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日内,三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解除本合同,并报省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备案。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江苏省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_:

(1)三方同意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期限

13.1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3.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_日止。

第十四章 其他

14.1保密

甲、乙、丙三方均应保证其从另外两方取得的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技术等内容)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外两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做出披露的情况除外。

14.2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三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内容,取代所有三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标的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

14.3通知和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按照约定的联络信息发给对方,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络信息为止。

14.4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14.5乙方与丙方已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和甲方与丙方已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继续有效,互为补充;当《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协调。

14.6本合同中有关解除、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14.7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经信委备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丙方执____份,壹份送江苏能源监管办,壹份送省经信委。

(此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8篇】健身休闲行业服务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付费休闲健身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办卡事宜1.办卡种类、费用及支付方式

办卡种类 □ 时效卡 □ 计次卡□ 计时卡 □ 储值卡 金额(人民币)

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 现金 □ 银行卡 □ 支票 □ 备注

2.使用权限□ 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 □需 支付转让手续费 元。

□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 其他: 。

该卡 □ 能 □ 不能 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有效期限(1)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自 起为 (不少于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时效卡:甲方自 起成为乙方会员,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 ;甲方拥有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乙方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

乙方在非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 。

□ 连锁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 。

第二条 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1.卡内包含项目:□ 器械健身 □ 有氧团体课程 □ 游泳 □ 洗浴 □ . 2.另收费项目: (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 甲方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第四条 重要事项告知方式乙方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 □书式 □电子邮件□传真 □短信 方式。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消费者因出国等自身原因提出退卡的解决办法:

【第9篇】最新健身休闲行业服务交易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付费休闲健身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办卡事宜

1.办卡种类、费用及支付方式

办卡种类 □ 时效卡 □ 计次卡□ 计时卡 □ 储值卡 金额(人民币)

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 现金 □ 银行卡 □ 支票 □ 备注

2.使用权限

□ 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 □需 支付转让手续费 元。

□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 其他: 。

该卡 □ 能 □ 不能 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有效期限

(1)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自 起为 (不少于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时效卡:甲方自 起成为乙方会员,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 甲方拥有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乙方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

乙方在非 法定节假日 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

□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 。

□ 连锁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 。

第二条 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

1.卡内包含项目:□ 器械健身 □ 有氧团体课程 □ 游泳 □ 洗浴 □ .

2.另收费项目: (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 甲方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

第四条 重要事项告知方式乙方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 □书式 □电子邮件□传真 □短信 方式。

第五条 其他约定

消费者因出国等自身原因提出退卡的解决办法: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地点:

时间:

【第10篇】最新健身休闲行业服务交易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付费休闲健身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办卡事宜

1.办卡种类、费用及支付方式

办卡种类□时效卡□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金额(人民币)

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 支票 □备注

2.使用权限

□该卡记名,仅限甲方本人使用甲方将卡转让他人时,□不需□需支付转让手续费元。

□该卡不记名,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其他:。

该卡□能□不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有效期限

(1)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自起为(不少于三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乙方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2)时效卡:甲方自起成为乙方会员,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甲方拥有在有效期限内按照乙方承诺不限次享受约定服务的权利,有效期限届满后会员资格自动终止,不产生卡内余额。

乙方在非 法定节假日 暂停营业超过24小时或甲方按照约定办理暂停服务手续的,有效期限相应顺延。

4.使用范围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

□连锁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

第二条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内容

1.卡内包含项目:□器械健身□有氧团体课程□游泳□洗浴□.

2.另收费项目:(以店内公示项目和价格为准)。

第三条甲方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第四条重要事项告知方式乙方向甲方告知调整营业时间、暂停营业等重要事项,应当采用店堂告示及□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方式。

第五条其他约定

消费者因出国等自身原因提出退卡的解决办法: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地点:

时间:

【第11篇】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示本)(试行)(gf-2009-0514)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九年七月

使用说明

一、《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 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参与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大用户、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三方之间签订的输配电服务合同。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三方签订长期(一年及以上)输配电服务合同时使用。

三、《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_。法律、 法规 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及输配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发电厂、大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合同。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目录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第2章 三方陈述

第3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章 过网电量和负荷

第5章 供电方式

第6章 输配电价和辅助服务

第7章 电能计量

第8章 电量结算、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9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

第10章 合同违约 和解除

第11章 不可抗力

第12章 争议的解决

第13章 适用法律

第14章 合同生效 和期限

第15章 其他

附件一: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合同编号:_________)

本输配电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签署:

(1)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_________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 人: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网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输配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____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_____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_____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

(2)乙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座总发电容量为__兆瓦(mw)的电厂,装机为__台,分别为_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_兆瓦(mw)

___台(___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3)丙方在__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___________地区的电网。

甲、乙两方拟通过丙方完成购售电直接交易,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 直接交易电量:指甲、乙两方协商确定,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由甲乙两方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约定的直接交易的电量。

1.1.2 计量点:指经合同三方确认的本合同中计量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1.1.3 输配电服务费(过网费):指丙方输送甲乙两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甲方向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1.1.4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电力监管机构确认。

1.1.5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 法定节假日 以外的公历日。

1.1.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三方陈述

2.1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其它两方陈述如下:

2.1.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许可和 营业执照 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其他法律行为。

2.2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3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 根据已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有关用电服务。

3.1.2 根据本合同享受丙方的输配电服务,与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1.3 获得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2 甲方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制用电系统电能质量。

3.2.2 事先向丙方和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2.3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三方约定调整运行方式。

3.2.4 向丙方支付输配电服务费、国家规定由丙方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2.5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2.6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3.3 乙方的权利包括:

3.3.1 根据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并网调度服务。

3.3.2 根据本合同享受丙方提供的输配电服务。

3.3.3 与丙方协商制订生产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3.4 获得甲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4 乙方的义务包括:

3.4.1 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4.2 遵守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

3.4.3 事先向丙方和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4.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三方约定调整运行方式。

3.4.5 向甲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4.6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3.5 丙方的权利包括:

3.5.1 与甲方、乙方协商制订生产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5.2 向甲方收取输配电服务费、国家规定由丙方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5.3 获得甲方、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5.4 由于电网存在输电阻塞导致不同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不能同时完成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输电通道。

3.6 丙方的义务包括:

3.6.1 遵守已与甲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已与乙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

3.6.2 按本合同合理安排电力调度,按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输配电服务。

3.6.3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调度、运行有关电力设备。

3.6.4 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满足甲方合理的用电需求。

3.6.5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披露有关电力调度信息。

3.6.6 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6.7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第4章 过网电量和负荷

4.1 本合同各方同意,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丙方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为____兆瓦时(mwh,计量侧为甲方侧)。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见附件一。

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三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购售电量,并与11月底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输配电服务合同。

4.2 甲方最大负荷为____兆瓦(mw),最小负荷为____兆瓦(mw),年度平均负荷(即乙方直接交易容量)为____兆瓦(mw)。

4.3 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合同三方协商结果,制定日直接交易上网电量发电计划曲线和日直接交易用电计划曲线,并分别下达给乙方和甲方执行。

4.4 在任何时段,乙方实际运行曲线与丙方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按照《______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5 如甲乙两方预计次月直接交易电量将发生变化,则最迟于次月1日之前3日与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在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情况下,进行月度交易计划滚动调整。甲方实际月度用电量与月度计划电量偏差在+3%以内,视同按照约定完成直接交易计划电量。

4.6 违约电量

因甲方、乙方或丙方原因,造成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97%时,低于合同电量97%的部分视为违约电量。

第5章 供电方式

5.1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同意:

5.1.1 [___]_通过丙方_____千伏(kv)___________线路供电。

5.1.2 [___]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的自有__千伏(kv)__线路供电。

第6章 输配电价和辅助服务

6.1 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输配电价为______,输配电损耗率为______。批文标题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进行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的自有线路供电,则按另行签订的协议执行。

6.2 按照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为______。

6.3 合同三方同意,在有关辅助服务单独核算政策规定出台之前,由丙方根据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提供辅助服务,甲方、乙方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

第7章 电能计量

7.1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以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所注明的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依据(详见附件二)。

7.2 计量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8章 电量结算、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 清算 ”。

8.2 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

甲、乙两方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按照《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

甲方超出月度直接交易计划电量3%以上部分按目录电价的110%与丙方结算。

8.3 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的电量清算结果,确定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8.3.1 甲方与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清算

当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小于累计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时,甲方需要与丙方进行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年度清算电量=累计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清算电价=目录电价×110%-(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直接交易电价

8.3.2 乙方与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清算

当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小于乙方实际已结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时,乙方需要与丙方进行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年度清算电量=乙方实际已结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清算电价=上网电价×90%-直接交易电价

8.4 输配电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8.4.1 输配电服务费的计算

输配电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输配电价

(输配电损耗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损耗率)

8.4.2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

8.4.3 丙方应在电量计量月的次月头___个工作日内按8.2条明确的原则,计算并填制《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并传真给甲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传真给乙方,原件以特快专递寄出或直接送达方式分别送达甲方和乙方_。

8.4.4 甲方在收到丙方传真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乙方在收到丙方传真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后应尽快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_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经合同三方协商修正后,丙方将修正后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传真给甲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传真给乙方,如甲、乙方在收到传真后_个工作日内不通知丙方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_,原件以特快专递寄出或直接送达方式分别送达甲方和乙方。

8.4.5 输配电服务费的支付

丙方根据确认的《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开具 增值税发票 ,并送交甲方。甲方收到已经确认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在__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付清当期全部输配电服务费。

8.5 电费结算

8.5.1 直接交易电费=过网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

8.5.2 电费结算方式可选择由甲乙双方直接结算,相关约定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明确。

8.5.3 电费结算方式也可选择委托丙方结算,且丙方同意该项委托,按《国家电监会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供用电协议》、《购售电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5.4 异议的电量和电费不应影响无异议部分的结算和支付。

8.6 付款方式

合同任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给本合同其他方的款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 》和人民银行颁布《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开户银行及账号为:

甲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第9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

9.1 合同变更和修改

9.1.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

9.1.2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超出约定的合同电量,如乙方能满足甲方需求,可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可由丙方负责组织提供。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如果乙方同意削减合同电量,可在进行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9.1.3 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三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时,三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9.2 合同转让

未经电力监管机构同意,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或部分 转让合同 电量。

第10章 合同违约和解除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其他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违约的处理原则

10.2.1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2.2 在本 合同履行 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外两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解除合同 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10.2.3 一方违约后,另外两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违约赔偿

10.3.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丙方年度实际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3.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丙方年度实际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3.3 由于丙方原因,造成甲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造成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4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三方约定:

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10.5 除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如果在通知发出后__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6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则另外两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1)_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一方未及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且未能在收到相关方书面通知后__日内得到纠正;

(2)_甲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用电;乙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发电;丙方持续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供电;

(3)一方被 申请破产 、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10.7甲、乙、丙三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和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和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丙方应赔偿甲方和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11章 不可抗力

11.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合同任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1.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____日内向其余两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其他方带来的损失。三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扩大的损失。

11.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三方首先应尽量调整当年发电和生产计划,尽可能使当年的结算电量接近当年的年合同电量。

11.5 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___日,三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日内,三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解除本合同,并报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12章 争议的解决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_:

(1)三方同意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生效和期限

14.1 _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国家有关部门已审定本合同相关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

(2)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已向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完成相关备案流程。

14.2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_日止。

第15章 其他

15.1 保密

甲、乙、丙三方均应保证其从另外两方取得的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技术等内容)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外两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做出披露的情况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三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内容,取代所有三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标的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和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按照约定的联络信息发给对方,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络信息为止。

15.5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15.6 乙方与丙方已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和甲方与丙方已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继续有效,互为补充;当《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政府、监管机构协调。

15.7 本合同中有关解除、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15.8 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丙方执____份,送有关部门备案清单如下:

送电力监管机构,2 份;

送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兆瓦时(mwh);元/千瓦时

附件二: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甲方侧)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乙方侧)

【第12篇】传真交易基金服务合同

2023传真交易基金服务甲方: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____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采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传真交易业务范围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2.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认)购、赎回、分红方式变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3.若乙方需办理其它业务种类,则需至甲方直销中心亲自提交申请,或由甲方提供上门服务。二、交易条件

1.交易时间:在基金正常开放日,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在基金募集期,交易时间为9:30-15:00。

2.认购:乙方应在认购资金到达____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后提交认购申请,认购资金应与认购份额相符。若在基金成立验资日,认购金额与认购份额仍不符,或认购资金到账而无认购申请,则乙方该笔认购申请为无效申请。无效认购款将在基金成立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回。

3.申购:乙方应在申购资金到达____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后提交申购申请。申购申请资金必须汇款金额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请。

4.赎回: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基金/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5.乙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申请委托的,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再将赎回款项划往乙方指定银行资金账户。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http://www.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三、交易流程

1.乙方提交申(认)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

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2.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当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4.甲方在乙方提交之申请经确认后,可应客户要求为客户打印并邮寄交易成功交割单。四、免责情况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五、协议的修改、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其它内容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为有效。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六、说明

1.本协议只对交易委托的提交做出规定,交易能否成功由基金的注册登记人过户登记纪录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13篇】金属交易所规货服务合同

2023金属交易所规货服务买入方(全称)

卖出方(全称)

品名规格

生产厂

数量(吨)

价格

(元/吨)

金额

(元)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规则,买卖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全面执行下列条款:

一、质量品级:在上海金属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铝、铅、锌、锡、镍、生铁等的金属质量等级,一律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二、数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许范围为总量的±5%。

三、价格:本合同价格(元/吨)仅指交易所当日的、指定地点仓库的交易成交价。成交前发生的仓装、运输、保险等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内。

四、结算、按交易所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

五、交货与验收:买卖双方均按成交合同标的收验、交货。卖方交货时,随附生产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六、交易保证金:本合同买卖双方均需向交易所缴纳保证金___________元。合同执行后,保证金分别退还各方。

七、交易所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八、争议仲裁:买卖双方就本合同内发生争议,由交易所协调,协调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请仲裁。

九、违约罚则:买卖中发生违约时,交易所作为交易合同履约保证人,有权按交易业务试行规则执行罚处。

十、合同转让: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规则转让时,应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签名盖会员单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统一保管。

上海金属交易所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入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卖出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交易网信息服务合同

2023交易网信息服务甲 方: 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成为甲方的会员,并就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网站 的信息和利用该网站发布自己的信息签订以下协议及附件。

一、内容

乙方向甲方申请会员级别是 ,支付服务费 元(人民币 大写: ),在签定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甲方有权利在乙方过期十日未支付款项的情况下,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甲方有权按照协议收取服务费。

对于乙方在甲方平台发布的信息,甲方拥有最终审查权。

当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时,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服务,直至无条件取消乙方的会员资格。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

免费为乙方提供一个甲方网站的电子信箱。

(二)乙方: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合同规定日期内有效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可自行修改密码)。

可以浏览甲方拥有网站()提供的所有信息。

可自主发布、修改供求专版及供求信息。

享受甲方为会员提供的免费电子信箱及其它服务项目。

按甲方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并保证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

需按时支付会员服务费。

遵守甲方对信息发布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信息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如遇用户名和密码被盗用,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甲方拥有网站()信息的版权,未经许可,乙方不得转载、传播、扩散或转让,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单位签章: 单位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户 名: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日 期:

【第15篇】证券交易服务合同

2023证券交易服务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负责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并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为明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数字证书服务相关事宜与用户达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中的含义为:

1.“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数字证书服务”: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的使用数字证书的网络业务等服务。

4.“用户”、“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的机构和个人。

5.“本协议”: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二、用户权利及义务

1.在申请深交所数字证书时,须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用户资料,当用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用户资料更新手续否则应对未及时更新用户资料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合法登录深交所、信息公司网站及使用其各项服务,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妥善保管申请的数字证书、密码,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视为本人使用,并对使用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如发现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5.不以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给信息公司网上服务款项。

6.应在信息公司规定时间内交纳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

7.应配合信息公司实施的数字证书服务变更。

8.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数字证书服务,有权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

9.有权对信息公司的数字证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资料和网上服务业务的安全,但网上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如果用于证实用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网上服务业务;

(3)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4)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上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三、信息公司权利及义务

1.按照国家许可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本服务协议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保留在国家许可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数字证书服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数字证书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用户数字证书的使用权。

4.应依法保护数字证书用户的用户信息和数字证书使用权,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

5.应向用户公布数字证书的服务项目及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6.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从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应在15日内答复用户。

7.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8.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实施数字证书服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用户。

9.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必须变更已发放给用户使用的数字证书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10.在用户申请并拿到数字证书后,按照网上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1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主观原因需暂停网上服务,应当事先通告。

12.将用户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的数字证书视作用户进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确认用户身份的有效依据。

13.有权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上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担保网上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上服务不会中断。

四、协议修改

如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信息公司有权根据该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信息公司应当在相关的网页履行提示或公告义务。

五、法律管辖

1.网上服务同样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定约束。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则、指南办理。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后,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则

1.“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用户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数字证书服务到期后用户需要更新或续费的,本协议自动延期到更新或续费业务到期为止,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数字证书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协议,对信息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用户与信息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交易合同(15份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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