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网 > 公司知识 > 公司知识
栏目

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77

【导语】首先关注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屏幕左下方的“公积金查”。其次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接着页面会跳转至全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汇总。那么你可以根据你所在的省市地区选择相对应的市、区。在此以重庆市渝北区为例,点击“渝北区”后,会进入---重庆个人公积金查询系统入口

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第1篇】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首先关注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屏幕左下方的“公积金查”。其次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接着页面会跳转至全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汇总。那么你可以根据你所在的省市地区选择相对应的市、区。在此以重庆市渝北区为例,点击“渝北区”后,会进入---重庆个人公积金查询系统入口,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手机屏幕下方的信息查询,分个人、单位等,此时点击“个人查询专区”中的“公积金缴存查询”后面的“登录”,页面会跳转至--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点击“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最后点击“立即注册”,注册完成后再登录进行查询。

【第2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3篇】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吗

1、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4篇】住房公积金可以还车贷吗?

1.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房贷,也就是购房贷款。同时,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办理房贷。此外,如果用户在租房,提取公积金用来还房租是可以的。

2.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贷款类型一共有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只要是这些贷款业务,申请者都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申请的。

3. 申请公积金贷款后,申请者还可以将部分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就算是申请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也是需要审核申请者的个人还款能力的。

【第5篇】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用

住房公积金可按以下方法取出使用:

1、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

2、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表格。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

3、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到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6篇】提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提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一种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同时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还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除此之外,联名卡还可办理存款、取款、工资代发、转账汇款、刷卡消费等各种银行业务。

【第7篇】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但是提取使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8篇】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租房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以租房提取?有什么条件?

前提或条件

租房合同房屋状况信息查询单租赁费用申请表上海市本市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原件

步骤或流程

1

办理需满足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并无上海住房贷款。

每次办理有限期最长1年。

可办理按月提取、按季度提取,年度提取。

每月按租房合同租金提取,每月最多提取2000元。

【第9篇】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什么影响吗?

1. 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次的之后,当事人在两年内不能再以同一个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也就意味着公积金提取是有次数限制的;

2. 用户在住房公积提取后的半年至一年之内是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3. 用户在提取住房公积余额之后,会使得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变少,即使后面可以申请贷款了,也会因为余额的原因使得贷款额度降低。

【第10篇】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取出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向原单位开具证明,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11篇】如何才能领取住房公积金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第12篇】住房公积金断缴多久会失效

很多工作者都有购买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买房,或者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要注意,公积金不能挪作他用,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也是要了解清楚的。那么住房公积金断缴多久失效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人员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在现在房价飞涨的时代,倒是帮助了不少刚需家庭买房。.

住房公积金断缴如何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投保,个人账户由50%的个人和50%的公司组成。住房公积金断缴的话,停止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你一个月不付款,账户将被查封。账户里的钱仍然是员工自己的,余额不会因为辞职而消失。如果公积金因工作变动而被“切断”,在找到新工作后,公积金应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支付。住房公积金断缴还可以取出来吗?要知道,住房公积金停交了是可以取出提现的。正常公积金断交是离职造成的,离职后公积金账户会被封存,满半年以上就可以拿着离职证明到公积金中心窗口提取。

以上就是本文小编带来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13篇】住房公积金的不交了可以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不交了,公积金账户属于封存状态,一般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可以提取的情况如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4篇】换工作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所以离职后或者离职后又签新单位的应该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第15篇】广州户口怎么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16篇】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可以加名字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不可以加名字,公积金贷款的名字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定的。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1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