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用人单位为入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用人单位为入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到所在辖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事实上,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如果新单位在异地,可能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确认或者根据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帮员工承担个人社保怎么做账共有4步,以下是公司帮员工承担个人社保做账的具体操作步骤:
1. 编辑工资表首先在电脑上编辑员工工资表。
2. 处理公司部分社保的公司部分做图中的账务处理。
3. 处理个人部分社保的个人部分由公司承担做图中的账务处理。
4. 处理实际缴纳费用实际缴纳社保费用做图中的账务处理。
1、属性本质不同企业缴纳的保险是五险,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退休后能够享受退休待遇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我们自己缴纳的社保属于城乡居民保险,这是灵活就业人员保险。这与职工保险是本质不同的两类分类,不能统一待遇。虽然个人缴纳社保也是参加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但是交费钱数、待遇跟职工的还是有所差别。
2、缴费基数不同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是: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300%缴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工资60%的,按60%缴纳)也就是说单位缴纳社保的基数是跟员工本人的平均工资挂钩。而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固定为高、中、低三档,供个人选择,三个档次的缴费基数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与个人收入并不挂钩。
3、缴费金额不同单位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单位占大头,就这个方面来说,单位交社保当然比个人交社保要优惠很多。个人缴纳社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所有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四、缴纳地点不同单位缴纳社保不分本地或者外地,只要全日制上班均可以在职工的工作地点缴纳社保。而个人缴纳社保须为本地人,外地人员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
社保注销办理程序
(一)单位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单位,应自有关单位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需迁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应自上述变动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并向迁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二)经办人接收资料后,要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注销登记,并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并销毁。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必交项目,其不予缴纳的行为触犯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办理企业新开户申报程序:
企业经办人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社保局企事业科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
填写好上述二种表格并加盖公章,附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社保局企事业科办理参保手续。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应该由公司缴纳的。
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当月的社会保险,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在具体的实际中,为了具有可操作性,社保局原则上是这样掌握政策的:以15日为界,15日之前离职的,原单位可以不交,由下一家交全月的。
15日之后离职,由原单位交,新东家交。
社保查询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当地社会保险中心查询,可以由社保局网点的工作人员帮你查询,也可以通过社保中心的自助查询机自助进行查询。
2、拨打12333客服热线查询。用户在拨通客服热线后根据语音提示转人工服务查询,在查询时需要用户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码等信息,进行身份核实后即可查询到社保详情。
3、通过社保官方查询,各个地区的社保局都有自己的官方网站,大家可以百度搜索当地的社保官网,然后登陆到个人账户,在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里面就可查询到社保的缴费、余额等详情。
公司法人不可以不买社保。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所以,公司法人是必须交社保的。
社保卡被公司退回,然后领取,属于二次申领;可以找单位社保负责人把个人信息登记表交到社保中心再次申领;
社保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
公司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补缴社保,还可以通过社保中心柜台办理。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
只有由企业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社保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的只能补缴养老保险,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没有欠缴多久的说法,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缴纳,这是法定义务。如果没有工作或者失业期间,可以暂停缴纳,没有时间要求。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保包含1、基本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其实造成这个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数据库延迟,减少后系统会时时更新,但更新也需要时间,出现这种情况,等一会儿再进行增员操作就行了。
第二种:原单位再增员时候,操作失误,将姓名和身份证号录入错误,要知道同名同姓人有很多,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先按照错误的信息增员,然后进行变更就可以了。
第三种:新员工与原单位存在未完结的交接事项或未完全交接,故原单位给其员工进行中断缴费处理,这个新单位是无法增员的,新单位一旦录用此类员工,会给新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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