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有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购或是租房后都是可以用公积金来消费的,对于余额不足,如何办呢?公积金提取余额不足的时候,肯定是提取不了的,这是没有什么争议的情况,所以只有不提为好…
对于有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购或是租房后都是可以用公积金来消费的,对于余额不足,如何办呢?
公积金提取余额不足的时候,肯定是提取不了的,这是没有什么争议的情况,所以只有不提为好了。
看一看是不是以前提的钱过多,而自己交的少单位的一部分也交得少,如果这样就只有等有钱的再提。
还有就是可以申请少提一点,也就是说在可以的情况下,取出一部分来,不一定要和往年一样提那么多。
还有说是单位没有及时把钱打过去,也可能导致公积金提取余额不足的情况,这个情况就要求单位的会计人员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还有一种可能看是不是因为你的人事关系变动后,公积金等相关的关系还没有及时转过来,这种情况也会导致公积金提取余额不足。
一般来说,现在的公职人员的待遇都是会让公积金提取时比较有保障的,自己一个月扣多少钱,余额有多少自己心里要有数才行。
住房公积金余额就是本月入账额(其实就是这一个公积金月度你一共交的公积金的钱。)
总余额=上期余额+本期余额
总余额:当前余额
上期余额:累计至上月的余额
活期余额就是本年缴存的公积金,按活期计息。
定期余额就是以前年度缴存的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计息。
1.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2.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1、老单位需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然后由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此外老单位公积金负责人要到其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手续。
2、新单位需要在设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携带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资料,上指定银行为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如果中途合并、分立、撤销或破产的单位需在30日内,由原单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手续。按照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单位须缴纳公积金,还有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等也可以缴纳。
住房公积金交满一年符合之一可以取出: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潍坊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在哪里?电话是多少?现在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潍坊市文化路439号市财政大楼10层,电话:0536-8198707(监督监察)0536-8198928(财会科)0536-8198919(综合科)。
2. 昌乐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昌乐县利民街68号财政局5楼,电话:0536-6233662、6278605。
3. 诸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诸城市东关大街156号,电话:0536-6055268、6063660。
4. 高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高密市镇府街197号财政局副楼1楼,电话:0536-2593133、2321702、2320305。
5. 安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安丘市潍徐路中断安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536-4398350。
6. 临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临朐县龙泉路60号财政局3楼,电话:0536-3165745、3118080、3212526。
7. 青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青州市驼山路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1楼住房公积金专柜,电话:0536-3889906、3889907、3889908。
8. 寿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寿光市迎宾路268号财政局3楼319、320室,电话:0536-5251976。
9. 昌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昌邑市富昌街中段财政局4楼,电话:0536-7212787、7212221、7211759。
10. 滨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滨海开发区镇府街中段路北滨海开发区财政局3楼,电话:0536-5319007。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681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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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不予缴纳,员工必须去公积金管理单位投诉或者举报,其他政府单位对于公积金争议是不会受理的。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公积金登记,或者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不缴纳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办理,超过日期不办理的,可以依法进行罚款,罚款数额在一万到五万之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一、是否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家庭为单位当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二者同时满足)
注意:如果公积金在缴纳过程中断过,只要一年中断总次数不超过3次,就可以补缴,补缴成功的可以向市属公积金中心申请。
二、资金准备是否妥当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有限的,所以购房者应准备好首付款。
三、资料是否准备齐全
1、市管公积金贷款:贷款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学历证或者职称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士提供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首付款发票。
2、国管公积金贷款:贷款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借款人申请书、首付款发票、如果是期房,还需提供《联机备案表》。
⑷其它
1、办理申请,签合同(借款合同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2、提前还款必须满一年以后才能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原则上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指无直系亲属关系的)代支公积金。
公积金名词解释: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1. 期限长。目前,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2. 互助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3. 利率低。相对于商业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较低。
4. 普遍性。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的最低值:
(一)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二)贷款最高限额。
一人申请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三)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其中贷款比例根据家庭购房套数、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确定。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4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1、叫做公积金房,提交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2、贷款受理、银行初审,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3、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4、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5、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1、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2、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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