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贷款条件如下: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 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5.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
6.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在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7. 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房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 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长沙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有以下几点:
1、个人申请: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单位初审:单位专管员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专管员和单位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核定支取金额,收集备案资料,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4、办理付款手续;
5、办理部分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和进账单,交受委托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提取人还贷专用账户;
6、办理销户提取和其它办理部分提取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由受委托银行将款项划入个人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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